犯罪思想因素

犯罪思想因素是指對犯罪現象的產生起著重要影響和決定作用的一定社會意識形態。剝削階級思想意識形態的出現和存在,是犯罪現象賴以產生的重要思想根源。剝削階級思想意識,由於它多生於以私有制為基礎的物質生產方式之中,其最本質的特徵就是自私自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是其本質的最深刻反映。在剝削階級社會中,儘管由於階級的對立,剝削階級思想意識不可能成為每個社會成員的個人意識,但它對個人意識的形成卻有強大的影響力,許多犯罪現象的發生,無不同這種影響和作用相關。在我國,無產階級意識形態占統治地位,起主導作用,但由於剝削階級意識殘餘的影響還存在,仍對某些社會成員的個人意識起著腐蝕作用,支配其實施反社會行為,走上犯罪道路,嚴重危害社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犯罪思想因素
  • 類型:社會意識形態
剝削階級意識殘餘對產生犯罪的影響與作用主要表現在:(1)剝削階級極端利己主義的影響,如投機倒把、坑蒙拐騙、貪污盜竊等;(2)享樂主義人生觀的影響,使之不擇手段,產生多種犯罪;(3)金錢萬能思想的影響,如行賄受賄,詐欺搶劫、賭博盜竊等;(4)資產階級民主、自由、平等的人權思想的影響;(4)無政府主義的影響,使某些社會成員無視黨紀國法,走向犯罪;(5)封建的資產階級的婚姻家庭觀念的影響,引起一系列的犯罪現象發生;(6)封建特權思想的影響;(7)封建專制、家長統治思想的影響;(8)封建宗族觀念和封建迷信思想的影響;等等。剝削階級思想意識殘餘影響和腐蝕人們的渠道主要有:社會上不正之風的影響;文藝書刊等大眾傳播媒介中某些消極內容的影響,違法犯罪分子的傳習和教唆;家庭成員不良品德的影響;國際資本主義勢力以及某些敵視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勢力的滲透和侵蝕。剝削階級意識殘餘的存在,對產生犯罪來說,既是客觀條件,又是主觀原因;即是外部條件,又是內在根據,它具有雙重的性質。研究犯罪產生的思想因素,對於積極預防犯罪發生,有針對性地改造罪犯,乃至消除犯罪,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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