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脫逃心理

罪犯脫逃心理

罪犯之所以犯罪,一般地說是因為他們受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和受資產階級剝削階級思想以及腐朽沒落的思想毒害而走向犯罪的。他們的行為具有貪婪性、殘忍性和瘋狂性。他們在社會上遊手好閒,好逸惡勞,無惡不作,過慣了放蕩生活。而入監後,其法律地位發生了變化,人身自由被剝奪,與社會、家庭隔離,在嚴格的管制和嚴密的監管下強迫改造,接受審查。艱苦的生活環境更與入監前的花天酒地的生活有天壤之別。他們自然而然地留戀舊生活,厭惡監房生活。儘管留所服刑罪犯被判處了較短的刑期,但當這種心理超過了對短期監禁的忍耐時就會產生脫逃的念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罪犯脫逃心理
  • 類別:心理學
主觀因素,行為特徵,

主觀因素

形成罪犯脫逃心理的主觀因素有:
犯罪需求強烈;舊的習慣與嚴格監管發生衝突;畏懼勞動;不認罪不服判;
為報復原告人、檢舉人、辦案人;
怕餘罪被揭發;改造期間又犯罪怕加刑;
企望性的滿足等。

行為特徵

其行為特徵有:熟悉地形、地物,為脫逃作準備;
探聽交通路線為躲避追捕作準備;
了解社會風情,為脫逃時隱蔽和以後的生存作準備;
觀察警戒或設施,為逃跑時越過層層障礙作準備;
了解幹警和警戒人員活動規律,為尋找機遇作準備;
設法獲取現金、糧票、便衣等物質,為化裝、乘車船作準備;
準備逃跑工具;
偽裝積極,麻痹幹部,以乘機脫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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