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逃動機

脫逃動機是被有效刑事判決判處徒刑或死緩的罪犯在被關押期間,脫離監管、非法獲取自由的行為動機。主要有:(1)反社會心理。認為社會是非正義的,對他的懲罰是不公正的,自己是無罪的;(2)反改造心理。對於監禁場所及其職能執行人員對其所進行的教育、幫助和改造有牴觸情緒,因而拒絕改造、逃避勞動;(3)冒險心理。認為脫逃是一種有利可圖、富有刺激性的冒險活動;(4)思親戀家。因長期處於監禁環境,因而情感因素趨於明顯,懷念家鄉和親人,並在這種情感支配下實施脫逃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脫逃動機
  • 定義:被有效刑事判決判處徒刑或死緩的罪犯在被關押期間,脫離監管、非法獲取自由的行為動機
依法被逮捕、關押的犯罪分子逃脫羈押和監管的行為。中國刑法中辟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2)犯罪主體是依法被逮捕、關押的犯罪分子,包括被逮捕、拘留而尚未判決的未決犯和已被判刑正在勞動改造的已決犯。(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從羈押、勞改場所逃跑的行為。(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行為人具有逃避司法機關繼續關押和改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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