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資金信託是以獲取某種特殊權益為目的的資金信託方式。通常由委託人將有權自行支配的資金存入信託公司或銀行的信託部,指定投資或貸款的範圍,對象、期限及收益方法等。信託部門按委託人發出的運用資金指示處理信託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特定資金信託,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否則,信託部門不予受理。委託分兩種方式: ①委託人在沒有確定特定資金的用途前,先將資金存入信託部門,待運用的對象等確定後,通知信託部門進行貸款或投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定資金信託
- 釋義:以獲取某種特殊權益為目的的資金信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