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邊防通行證指中國公民因私事(自費出國留學、旅遊、就業、探親、定居等)出境,向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獲準,由公安機關簽發可在特區邊防指定地區出入的身份證明檔案。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1985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公布,198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為了保障中國公民出入國境的正當權利和權益,促進國際交往而制訂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區邊防通行證
- 定義:由公安機關簽發可在特區邊防指定地區出入的身份證明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