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以主體法為核心,收錄與物業管理條例相關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檔案,除了對主體法進行廣義上的注釋加工之外,重要的關聯規定的條文也做相應的注釋加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業管理條例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
- 作者:法規套用研究中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5月1日
- 頁數:202 頁
- 開本:32 開
- ISBN:7509335906, 9787509335901
- 語種:簡體中文
《物業管理條例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以主體法為核心,收錄與物業管理條例相關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檔案,除了對主體法進行廣義上的注釋加工之外,重要的關聯規定的條文也做相應的注釋加工。
《物業管理條例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以主體法為核心,收錄與物業管理條例相關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檔案,除了對主體法進行廣義上的注釋加工之外,重要的關聯規定的條文也做相應的注釋加工。內容簡介《物業管理條例關...
《物業管理條例配套規定(實用註解版)》是2012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內容簡介 《物業管理條例配套規定(實用註解版)》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為線索,結合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收錄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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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臨時管理規約】案例12業主應當履行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對臨時管理規約的說明義務以及承諾遵守的義務】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案例13是否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並不影響事實物業...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
區、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按照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在徵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意見後進行劃分,同時在建設規劃總平面圖上註記並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尚未劃分或者需要調整物業管理區域的,區、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
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的特約服務,物價管理部門有收費標準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收費標準的,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物業管理企業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應當公布。已按照本條例向業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其他任何單位和...
已劃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並實施物業管理但尚未備案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向物業所在地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劃定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重新辦理備案。第十二條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
第九條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劃定後不得擅自調整。住宅物業管理區域需要分立、合併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調整後,應當重新辦理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備案。第二節 共有物業 第十條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下列配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物業管理作出了新的規定。為了與其保持一致,為了滿足我國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根據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新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公布。為了更全面的學習、...
(五)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六)不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七)法律、法規及業主公約禁止的其他行為。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對住宅區內的上述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要求恢復原狀或者依法賠償損失。第...
根據建設部2007年164號令《建設部關於修改〈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的相關內容,“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法律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