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

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是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需要進行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從事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
  • 作用:項目年度計畫審批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4年7月2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2009年7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以發改農經發[2009]1981號聯合發文,就改進小型水利項目(農村飲水安全、水土保持、節水灌溉增效示範、牧區水利)中央補助投資管理方式的有關事項做了補充通知。

組織機構

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的實施部門是水利部。

標準條件

通知中要求:一、簡化前期工作程式,規範項目管理。項目實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合併而成,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實施方案經水利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後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具體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由各地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二、加強項目實施監測分析,做好信息報送工作。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

項目取消

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牧區草原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項目年度計畫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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