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二)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各鎮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和各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和分解落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協調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承擔煤礦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參與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依法對煤礦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和特種工作人員操作證考核發證的組織工作。
(五)依法承擔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
(七)承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九)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十)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牙克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控制考核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預警處置、培訓宣傳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辦法、措施等綜合性檔案,承辦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受理安全生產的舉報投訴,負責對舉報、移送或上級交辦的違法案件的查處;參與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生產裝備、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安全評價、安全認證諮詢、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工商貿、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與應急救援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公安、交通、鐵路、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和部門以及特種設備、民爆器材、農業機械、學校安全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地質、機械、輕工、紡織、菸草、貿易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標準、規程,進行檢查指導。
依法承擔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責任,擬訂落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的措施辦法,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初審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承擔全市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和隊伍建設等工作。
對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級審批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礦山監察辦公室
依法承擔煤礦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煤礦的設計審批,開工報告批覆及總體驗收工作;參與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依法對煤礦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和特種工作人員操作證考核發證的組織工作。
負責依法對全市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組織協調一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協助市有關部門開展礦山資源勘查、開採監管工作;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初審報批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監察辦公室
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相關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牙克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衛生部門負責起草、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性管理辦法、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