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

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

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是牙克石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楊建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牙克石市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牙克石市
  • 現任領導:楊建軍(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治減災規劃。
(二)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治區和呼倫貝爾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推動全市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牽頭建立全市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工作。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牙克石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呼倫貝爾市和牙石市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市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全市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各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推進全市消防規劃編制的落實。
(八)協調指導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全市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組織指導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全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牙克石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許可權依法監督管理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安裝及運行情況;按許可權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
(十三)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物資儲備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實施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煤炭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煤炭行業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重大危險圓監督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情應對、教育培訓、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後勤保障、裝備、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退休幹部人員管理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全市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牙克石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應急指揮調度中心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等相關法制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依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全市預警和災情信息,協調全市範圍內的救援力量,並根據需要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申請增援工作,街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案和安全生產類、百然災害類專項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行接協調,承擔全市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牙克石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擬訂全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全市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指導全市災情核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市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全市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三)火災防治管理和防汛抗旱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監督有關單位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城鎮、農村、森木、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牙克石市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全市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有關合作和救援的工作,承擔牙克石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四)安全生產基礎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監督檢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非礦山(含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非牒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負責監管全市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煤炭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參與協調煤炭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和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等工作。

下屬機構

(一)牙克石市綽爾地震台相當於股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地震監測分析預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震應急反應預案。
2、負責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提出震後趨勢判斷意見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3、負責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管理,監督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4、負責監督工程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5、負責觀測地下流體地震前和地震後的變化情況。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通訊地址:牙克石市塔爾氣鎮小南溝
(二)牙克石市機械防火站(掛牙克石市防撲火大隊牌子)相當於副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
2、承擔全市林緣機耕防火線和防火應急隔離帶開設任務。
3、受防火辦委託,負責全市行政區內森林草原防火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森林草原防火信息交流、防火宣傳及防火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市屬責任區火警火災緊急撲救工作。
6、開展日常防撲火培訓、演練工作,指導他兼民同撲火隊伍建設。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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