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米粉

營養米粉(又稱“嬰幼兒配方谷粉”、“嬰幼兒米粉”或“嬰幼兒米糊”),是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不能滿足嬰兒營養需要以及嬰兒斷奶期間時,為補充嬰幼兒營養的輔助食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養米粉
  • 別稱:嬰幼兒配方谷粉
  • 主要原料:大米,小米
  • 主要營養成分礦物質,維生素
輔助食品,主要原料,主要分類,加工工藝,作用,生產許可,如何選擇,注意事項,

輔助食品

營養米粉標準代替 GB 10767-1997《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GB 10769-1997《嬰幼兒斷奶期輔助食品》、GB10770-1997《嬰幼兒斷奶期補充食品》、及其修改單。
本標準與GB 10767-1997、GB 10769-1997和 GB 10770-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三項標準整合為一項標準,標準名稱改為《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 ;
——修改了標準中的各項條款。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10767-1997;
——GB 10769-1989、GB 10769-1997;
——GB 10770-1989、GB 10770-199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通告〔衛通(2010)7號〕精神,原GB10769-2010嬰幼兒谷基輔助食品更正為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Cereal-based complementar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該標準2010-03-26 發布,2011-04-01 實施。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cereal-based complementar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以一種或多種穀物(如:小麥、大米、大麥、燕麥黑麥、玉米等)為主要原料,且穀物占乾物質組成的25%以上,添加適量的營養強化劑和(或)其他輔料,經加工製成的適於6月齡以上嬰兒和幼兒食用的輔助食品。

主要原料

它是以大米或小米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類、肉類等選擇性配料,加入鈣、磷、鐵、鋅等礦物質及維生素等加工製成的嬰幼兒補充食品。

主要分類

營養米粉分為即食類(產品經熱加工熟化,用溫開水或牛奶沖調即可食用)和非即食類(產品未經熟化,必須煮熟方可食用)。嬰幼兒6-8個月後是鍛鍊咀嚼能力的關鍵期,需要攝入顆粒逐漸大、硬度稍增加的食物(比如谷之愛營養米粉等食物),並通過咀嚼使唾液分泌顯著增加,澱粉酶活性得以激活,這不僅有益於寶寶對食物的消化和吸收,也讓嬰兒將來更容易適應不同的食物。

加工工藝

即食嬰幼兒米粉的主要加工工藝為濕法乾燥工藝:泡米、打漿、配料、均質、蒸汽輥筒乾燥機、粉碎、造片、包裝等,產品以片狀為主,復水性好、營養素分散均勻、火氣小且較好控制微生物等優點,是主流的加工工藝;另有膨化乾燥法:大米粉碎、乾法混料、擠壓噴爆、粉碎、混合、包裝的乾法生產工藝,產品以粉末狀為主,該類產品加水容易成團、乾法混料營養素分散不均勻、嬰兒容易上火、微生物不易控制等等,但加工工藝相對片狀的要簡單、成本小,目前仍有較大部分市場。

作用

嬰幼兒的生長期是非常特殊的時期,在此期間,嬰幼兒的生長發育需要大量的營養物質,是一般食品所不能提供的,因此,需要某些營養物質齊全,含量又充足的食品供之食用。如不能提供營養豐富的食品,將導致嬰幼兒身體健康的營養不良,生長緩慢、智力發育和身體健康均會收到影響。為確保嬰幼兒米粉的營養性,嚴格規定了各種營養物質含量,如蛋白質≥5%,碳水化合物≥60%,維生素B1、B2均≥200ug/100g,煙酸≥3000ug/100g,鈣≥300mg/100g,磷≥225mg/100g,鐵≥6mg/100g,鋅≥2.5mg/100g等等營養指標的規定。對於嬰幼兒斷奶期補充食品的指標要求甚至更多更嚴。

生產許可

現行嬰幼兒營養米粉國家標準為GB10770-1997《嬰幼兒斷奶期補充食品》和GB10767-1997《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營養米粉工業生產許可證QS號以xx xxxx格式 前四個x表示地區代碼,是指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嬰幼兒配方谷粉)產品,後四個x表示公司代碼,由國家局按順序統一編號發放,前2位編號規定: 北京11 天津12 河北13 山西14 內蒙古15 遼寧21 吉林22 黑龍江23 上海31 江蘇32 浙江33 安徽34 福建35 江西36 山東37 河南41 湖北42 湖南43 廣東44 廣西45 海南46 重慶50 四川51 貴州52 雲南53 西藏54 陝西61 甘肅62 青海63 寧夏64 新疆65 ,其他相關信息可以查詢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

如何選擇

消費者在選購和為嬰幼兒食用此類產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儘量選擇規模較大、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較好的品牌企業的產品。由於規模較大的生產企業技術力量雄厚,產品配方設計較為科學、合理,對原材料的質量控制較嚴,生產設備先進,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產品質量較有保證。
二、看包裝上的標籤標識是否齊全。按國家標準規定,在外包裝上必須標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執行標準、商標、淨含量、配料表、營養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項目,若缺少上述任何一項最好都不要購買,這是保證產品質量的基本條件。
三、看營養成分表中標明的營養成分是否齊全,含量是否合理。營養成分表中一般要標明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營養成分,維生素類如維生素A、維生素D、部分B族維生素,微量元素如鈣、鐵、鋅、磷,或者還要標明添加的其他營養物質。
四、看產品包裝說明,如國家標準規定,嬰兒米粉應明示有“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6個月以上嬰兒食用本產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如斷奶期配方米粉,還應註明“斷奶期配方食品”或“斷奶期補充食品”等,這些聲明是企業必須向消費者明示的內容。
五、看產品的色澤和氣味。有米粉的香味,無其它氣味,如香精味等。
六、看產品的組織形態和沖調性。應為粉狀或片狀,乾燥鬆散,均勻無結塊。以適量的溫開水或煮熟,經充分攪拌呈潤滑的糊狀。
七、分清即食類產品和非即食類產品。即食類產品用適量的溫開水沖調即可食用;非即食類產品,米粉的和色澤和氣味要根據自身的條件和需要,選擇合適的產品要煮熟後方可食用。
八、實用嬰幼兒米粉時,應注意輔以嬰幼兒可食用的精細食品,如蛋黃、肉鬆或肉沫、魚肉鬆等營養食品。

注意事項

⊙嬰幼兒營養米粉分為嬰兒配方粉、嬰幼兒補充谷粉、嬰幼兒輔助食品、嬰幼兒補充食品幾大類。其中嬰兒配方粉是適於0~12個月齡寶寶食用的食品,能滿足0~6個月正常寶寶生長發育的需要,如作為主食易導致嬰幼兒營養不良。嬰幼兒輔助食品和嬰幼兒補充食品是為四個月以上月齡寶寶生產的食品,二者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營養素含量全面,能滿足寶寶生長發育需要,而後者只能作為補充食品。
⊙注意微量元素的問題:對於中國寶寶來說,碘是一種特別需要的微量元素,碘一直被人們稱為“聰明元素”,事實也正是如此。眾所周知,缺碘會造成嬰幼兒生長發育遲緩、智力低下,甚至畸形,對寶寶的一生會有嚴重影響。因此,家長選購米粉時應注意選擇添加了碘元素的食品。
⊙要留意內容物是否為獨立小包裝:因為獨立包裝不僅容易計量,估計寶寶每次的用量,而且更加衛生,特別是在夏天不易受潮污染。
⊙注意米粉顆粒的精細度:嬰幼兒的腸胃功能尚未發育完全,顆粒較粗的米粉會妨礙寶寶對營養元素的吸收,優質米粉必須符合顆粒細、易消化吸收的原則。
⊙看清產品包裝上的適用月齡:要選擇與寶寶月齡相適應的品種。
⊙對於寶寶有特殊要求,如對乳糖過敏或對牛奶蛋白過敏的,媽媽在選購時還應特別留意配料表中是否含有致過敏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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