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稅目稅率

營業稅稅目稅率是營業稅稅額與計稅依據的比例。現行營業稅以原工商稅的交通運輸、商業零售、服務行業、公用事業和臨時經營等五個稅目為基礎,調整增加為商業零售、商業批發、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金融保險、郵政電訊、出版事業、公用事業、娛樂業、服務業等11個稅目,1988年5月增設了一個典當業稅目,1990年9月又增加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和“經濟權益轉讓”兩個稅目,共14個稅目。營業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最低稅率3%,最高15%,共26個比例稅率和一個幅度稅率。不同稅率只有3%、5%、10%和15%四個。

其中商業零售、公用事業、普通飯館、修理修配、理髮、縫紉、出版事業、娛樂業、建築業等稅率均為3%; 對代理購銷、舞場、撣子房稅率為10%。對管道運輸業務,收費較高、利潤較大稅率為15%。 商業批發,採取按進銷差價計稅,稅率為10%。臨時經營稅率,由原工商稅的幅度稅率5%~8%,調整為5%~10%,對於那些獲利較高的臨時經營,需要採取加成徵收營業稅的,稅法規定可在一到三十成的幅度內加成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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