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發票

房屋租賃發票

房屋租賃發票是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開具的發票。房屋租賃發票是去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辦理開具手續,由地稅局代為開具。

一般租賃契約約定房屋租賃價格是否含稅,如果含稅,則由出租方去繳納稅金;如果不含稅,則由承租方去繳納稅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租賃發票
  • 提供資料:雙方租賃契約、業主房產證
  • 開具方地方稅務局或國家稅務局
  • 含義: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的發票
提供資料,納稅,鑑別發票真偽,

提供資料

需要提供的資料有:雙方租賃契約、業主房產證、業主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的複印件各一份。
地方不同、情況不同,各相關稅種之和的總體稅率不同。比如個人住房租賃,各地的總稅率在5%~7%不等。
地稅局徵收的稅金,最終上繳到地方政府金庫。

納稅

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
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房屋租賃發票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契約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二、個人出租住房
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財稅〔2008〕24號檔案(對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方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與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減除20%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5.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6.免徵印花稅
三、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於經營
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與教育費的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彙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契約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四、企業納稅人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
用於居住的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根據財稅〔2008〕24號檔案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彙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契約中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鑑別發票真偽

審查發票是經濟法律監督的經常性工作。判斷發票的真偽是經濟法律監督人員必備的業務技能。審查判斷發票真偽要有深入細緻的精神和高度的責任感,對發票的形式和內容、現象和本質,要認真分析,善於探索問題,辨偽析疑,見微知著。其具體方法是:
(一)審查發票的有效性。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發票版式,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如果發現逾期使用舊版發票報銷,應查清情況,判斷是否存在問題。對發票要看其印製是否清晰,有無錯漏,辨明真偽。審查比較同期發票的新舊程度,看是否屬於使用早已廢棄不用的發票,弄虛作假,拿出來報銷。
(二)審查發票的筆跡。看發票台照、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的字跡、筆體、筆畫的精細、壓痕是否一致。有無用藥劑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塗改痕跡。
(三)審查發票的複寫情況。看複寫的字跡顏色是否相同。發票的正面和反面都應仔細看一看,本應一式多份複寫的是否符合複寫的實際情況。背面有無局部複寫的痕跡。發票的第二聯如果不是複寫的而是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的,就說明存在問題。
(四)審查發票的填寫字跡是否位移。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在印製裝訂發票時,各聯次的縱橫行列都是對齊的,有固定位置。如果發票各聯填寫的字跡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問題。
(五)審查發票的填寫內容。看發票報銷聯的抬頭、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是否填寫齊全;看發票物品名稱是否具體、正確、清楚,如寫的類名稱——生產用品、辦公用品、交電、百貨、日雜、土產,且金額較大,對這種情況不論付款用現金還是轉賬,都可能存在問題。
(六)審查物品名稱是否為用票單位的經銷範圍。如家電維修部、加工門市部的發票,物品名稱卻是煤炭,顯然存在問題。
(七)審查用票單位同發貨單位、收款單位的名稱是否相符。
(八)審查發票台照寫的購貨單位同實際收貨單位、付款單位的名稱是否相符。
(九)審查同一供貨單位,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是否使用了不同單位的發票。
(十)審查發票號碼。看同一個單位的發票,是否多次在某單位報銷,而其發票號碼順序相連,卻時間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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