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使用與檢修技術 職業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教材》是2015年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理論與實踐緊扣,技術性與實用性強,可作為煤炭類高職院校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工學結合的“一體化”課程教材,以及煤礦通風安全專業崗位技術培訓教材,又可作為煤礦通風安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的學習參考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礦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使用與檢修技術 職業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教材
- 作者:孫和應
- 出版社:煤炭工業出版社
- ISBN:9787502045029
《煤礦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使用與檢修技術 職業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教材》是2015年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理論與實踐緊扣,技術性與實用性強,可作為煤炭類高職院校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工學結合的“一體化”課程教材,以及煤礦通風安全專業崗位技術培訓教材,又可作為煤礦通風安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的學習參考書。
《煤礦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使用與檢修技術 職業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教材》是2015年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理論與實踐緊扣,技術性與實用性強,可作為煤炭類高職院校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工學結合的“一體化”課程教材,以及煤...
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對安全監測的要求 (1)礦井應建立通風安全監測隊,並按規定配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安裝、調試、維修專業人員。(2)礦井應有監測中心室、裝置維修室、庫房,攜帶型瓦斯檢測儀發放、維修等工作場所;應做到整潔,儀表、圖板、工具等放置懸掛整齊。(3)監測隊要建立設備儀表台帳、感測器使用...
《煤礦機電設備管理與維修細節詳解》根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技術規範》(MT/T 1097—2008)等最新規範編寫。詳細講述了煤礦機電設備的管理、使用和養護等知識。全書分為四章,全面系統介紹了採煤機、煤礦運輸機、採煤機械面的支護設備、掘進設備、卷揚設備、礦井排水設備、礦井通風設備、礦井壓氣設備、礦山配電裝置、電動...
第十二條煤礦企業必須配備礦長、安全、通風、機電、技術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年齡不得超過55歲,並具有煤礦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煤礦井下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歷;礦長還必須具備在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崗位上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煤礦相關專業中級以上...
煤礦安全規程 礦井防滅火規範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3.1 均壓防滅火 pressure balance for air control,air pressure balance for fire control 採用礦井通風調節設施,使井下均壓區域進、迴風兩端的壓力差降低,達到防治礦井火災的技術。3.2 漏風壓差 differential pressure of air leakage 礦井漏風通道進、迴風...
《礦山安全法》及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礦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礦區範圍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的場所及其附屬設施。礦產資源開採活動,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礦區範圍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探和礦山建設、生產、閉坑及有關活動。國家採取政策和措施,支持發展礦山安全教育,鼓勵礦山安全開採技術、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設備與儀器的...
第十二條 煤礦作業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使用專用防爆電器設備的;(二)未使用專用放炮器的;(三)未使用人員專用升降容器的;(四)使用明火明電照明的。第十三條 煤礦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第十七條 小煤礦必須建立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制度、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各工種交接班制度、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事故報告制度、事故分析處理制度、班前會議制度、...
(八)井下採掘作業未按照礦山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規定,在有透水可能性以及發現透水徵兆的地點採取探、放水措施的,處以礦山企業八千元至一萬元罰款;(九)礦井通風系統、通風瓦斯管理制度和井下風量、風質、風速、作業環境的氣溫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規定的,處以礦山企業二千元至五千元罰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