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焦作煤礦是北方產業工人比較集中的地區之一。伴隨著
福公司在焦作煤礦的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到了20世紀20年代初,焦作煤礦的礦工已有20200人,其中福公司約9000人、中原公司11200人。產業工人的集中、社會地位低下性質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天然依靠,成為發展黨組織和黨員的階級基礎。
1925年5月30日,日、英帝國主義在上海製造了駭人聽聞的
五卅慘案,激發了焦作礦工蓄之已久的反帝情緒。
事件經過
6月4日,
福中礦務大學(源於福公司1909年開辦的
焦作路礦學堂)及中學班成立了組織委員會,議定罷課事項。6月14日,各校各團體六七千人舉行遊行,夾道圍觀市民達二三萬人。6月15日上午,焦作工商、學界在福中總公司西首之大廣場召開公民大會,市民及工商界到會一萬多人,礦務大學代表王式乾宣布雪恥條件九條,商店門首均貼有“經濟絕交”“堅持到底”等字樣。6月21日,福公司經理堪銳克慌忙從北京趕到焦作,故作姿態,解除了令中國人憎惡的印度巡捕的武裝,以避免衝突。
7月5日,共產黨員羅思危在焦作扶輪國小召開各界積極分子會議,決定次日開始罷工。7月6日,福公司的廚師、花匠、雜役等200多人在
崔長永、
馮金堂的帶領下率先罷工,致使礦區英國人無法正常生活。7月8日上午,各界萬餘民眾奔赴李封二郎廟集會。
羅思危同志在大會上激情演講,號召工人、學生、商人、市民團結起來,實行反帝總罷工。7月9日凌晨3點,象徵罷工開始的汽笛聲劃破了黎明前的夜空。5個鍋爐同時熄火、電燈失明、絞車停轉,王封煤礦工人數千人肩並肩、手挽手,湧上街頭,呼喊:“打倒帝國主義!”“為上海死難同胞報仇!”口號。由此,福公司焦作煤礦工人開始總罷工,焦作全市學生總罷課,商人總罷市。罷工運動達到了高潮。
伴隨著罷工的開展,在黨的領導下,焦作煤礦工會和焦作廚司工會相繼成立,並且頒布了《焦作煤礦工會章程》。7月12日,他們又補發了《焦作煤礦工人罷工宣言》。在這份宣言中,明確提出:“在滬案未徹底解決以前,即帝國主義未有打倒,一切不平等條約未有廢除,工人勝利未有把握之日,我等誓不絲毫妥協,恢復工作。”
自7月中旬,焦作煤礦工人罷工取得了
全國鐵路總工會、河南援助滬漢慘案會、天津各界滬案互援會等全國各界的聲援與支持;中原煤礦公司、六河溝煤礦公司等妥善安排失業工人;
開灤煤礦工人拒絕福公司向他們提出的借調人員和設備到焦作的請求;上海
《申報》、北京
《晨報》、天津
《大公報》、開封《新中州報》等連續報導焦作煤礦工人罷工的情況,號召全國各地人民募捐,從政治上、經濟上、精神上支援焦作煤礦工人堅持罷工。
焦作煤礦大罷工沉重打擊了福公司。7月中旬,其職員由於“被截斷食水供應,並禁糧食售與”,被迫撤離焦作。總經理堪銳克向北京臨時執政府外交部遞交《堪銳克備忘錄》,希望政府調停,保護其財產並恢復煤礦生產。並採用各種手段散布謠言,圖謀復工。
10月22日,焦作煤礦工會發表了《河南焦作煤礦工會宣言》,即所謂復工條件二十二條,為鬥爭指明方向,為復工談判打下了基礎。
1925年11月,焦作煤礦工會和福公司在焦作道清鐵路局舉行首次復工談判。修武縣縣長冉廷賓主持,穆祥順、吳光榮、馮金堂、郭玉山作為工人代表提出復工最低條件,因福公司拒不答覆,談判陷入僵局。
1926年2月初,復工談判轉移到北京外交部。據工人代表穆祥順回憶,談判在東皇城街林實公館舉行,由北洋政府外交部交際處長、河南特派交涉員林實主持。福公司代表堅持“先開工,後談判”,工人代表堅持“談判好,再復工”,林實提出折中辦法“邊談判、邊復工,談判完成,全面復工”。工人毫不妥協,林實無奈表示,罷工、復工是企業內部事情,讓雙方回地方協商解決。第二次談判仍以工人的堅持無果而終。
事件結果
1926年2月24日—3月2日,第三次復工談判回到焦作道清鐵路局舉行,由修武縣知縣冉廷賓主持,此次福公司不得不答應工人提出的復工條件,簽訂《罷工條款》。同時,沁陽、修武兩縣代表也向福公司提出《沁修地方條件》,主要內容是:福公司儘量容納焦作煤礦工會和廚司工會的各項條件;取消不平等不合理條約;保護土窯;擔負焦作礦務大學經費以及捐款辦理當地公益事宜等。3月6日,焦作煤礦工會隆重舉行復工儀式,至此,持續8個月之久的罷工取得全面勝利。
社會評價
3月13日,
毛澤東在
《中國青年》上發表
《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文中給予焦作煤礦罷工和這一時期全國各地罷工運動以極高的評價:“四年以來的罷工運動,如海員罷工、鐵路罷工、開灤及焦作煤礦罷工……就可知工業無產階級在中國革命中所處地位的重要。他們所以能如此,第一個原因是集中……第二個原因是經濟地位低下。他們失了生產手段,剩下兩手,絕了發財的望,又受著帝國主義、軍閥、資產階級的極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們特別能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