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推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國家、省、市統籌辦法和國家、省、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推行,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並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負責統籌指導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區級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領導分工
姓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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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 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群團、對口幫扶、人事、紀檢監察和作風效能建設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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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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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 負責勞動關係調處、勞動保障權益維護、工傷認定、信訪穩定、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勞動關係處、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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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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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 負責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人力資源產業園建設、基層服務平台建設等工作。分管就業保障處、人才開發處、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管理中心。聯繫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新吳辦事處、新新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新吳區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新吳區人力資源工作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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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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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表彰獎勵、編外用工人事管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技能人才培養、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分管人事管理處。聯繫市醫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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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級主任科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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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 協助張曉松同志分管黨的建設、人事、紀檢監察和作風效能建設等內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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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與財務監督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人事管理處、人才開發處、就業保障處、勞動關係處。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無錫市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選江蘇省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