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棣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無棣縣下屬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棣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無棣縣
主要職責,編辦領導,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縣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考及各類人員流動的編制計畫管理、備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
(四)擬訂全縣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負責機構設定和調整事項。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縣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縣級機關各部門與鄉、鎮(街道)及縣委、縣政府派出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按照市、縣統一部署,推進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縣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縣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縣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或報批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和核定、增加編制等事項。
(七)監督檢查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八)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全縣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承擔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有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辦領導

林鳳鳴: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編辦主任。主持編辦全面工作
趙承志:編辦副主任。分管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趙連亮:編辦副主任。分管綜合室、機構編制計畫管理室
韓振波:副主任科員。分管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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