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義務兵徵集優待和退伍安置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11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1月19日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1994年11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11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做好義務兵徵集優待和退伍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退伍義務...
第十二條 退役軍人安置計畫分為退役軍官和退役軍士、義務兵安置計畫。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計畫可以納入前款規定的計畫,也可以專項編制下達。退役軍人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安置計畫與退役軍人安置計畫一併下達。第十三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是指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的重要軍事行政法規。1987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同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施行。共19條。《條例》規定:“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
第六條 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按規定專款專用,由民政、財政、審計部門負責監督。 第七條 每年徵兵結束後兩個月內,各區(縣)民政部門應當為義務兵家屬辦理《優待安置證》。義務兵家屬需持《應徵入伍通知書》、戶口簿和《優待安置證...
《黑龍江省義務兵徵集、優待、退役安置條例》是1996年7月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8年4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廢止。正文 (1996年7月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
安置規定 具體安置按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年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下達預分勞動指標,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後先安置,待國家計畫下達後統一結算;(二)在部隊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
第三條 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宣傳兵役法規,教育本單位幹部、職工增強國防觀念和法制觀念,遵守義務兵徵集、優待、退伍軍人安置的法律規定。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兵役機關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第二章 徵集 第五條 凡...
所以,《優待安置證》的具體發放範圍是所有被徵集的新兵。按照實行《優待安置證》制度的有關通知,“農業”戶口的士兵,其家屬憑證享受優待,本人退役後回農村安置;“非農”戶口的士兵,本人及家屬憑證按規定享受優撫安置待遇。政策依據 各...
退伍軍人安置具體工作可以直接諮詢中國政通政法幹警培訓學校專家,相關事宜,有具體人員給予回復。簡介 安置原則 根據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安徽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從哪裡來,回那裡去”的原則指:入伍時原是農業戶口...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 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節選)國務院、中央軍委...
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義務兵家屬優待的規定給予優待。退出現役後,不願復學的大學生,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並按照...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和戶籍在本市的公民。第三條 市、縣(區)、蜀山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義務兵徵集、優待和退伍安置工作的領導,並將其列為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五)進藏高原條件兵選取為士官後,除不再享受義務兵優待金政策外,按上述政策給予優待。(六)按本實施辦法安置後的進藏退役士兵不再享受一次性自主就業補助金。(七)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北京市及我區優待政策:進藏高原條件兵...
《哈爾濱市義務兵徵集優待退役安置辦法》在1997.05.23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防建設,保障義務兵徵集、優待和退役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
(三)對退出現役的城鎮復員士官、義務兵、9—10級殘疾軍人等城鎮退役士兵,採取自謀職業安置的辦法,由縣人民政府向其發給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政府不再為其安排工作。第六條 對重點安置對象的安置,按以下原則辦理:(一)縣安置...
第三條 廣州市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是本市徵集義務兵工作的主管機關,並負責檢查監督本規定的貫徹實施。廣州市民政局負責本市義務兵家屬的優待和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公安、衛生、勞動、工商、財政、交通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協助實施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