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地方標準)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地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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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9)是2019年9月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37/ 664-2019
  • 發布日期:2019-03-07
  • 實施日期:2019-09-07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全部代替標準:DB37/ 664-2013
編制進程,修訂情況,修訂依據,內容變化,起草工作,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
2019年3月7日,地方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9)由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9年9月7日,地方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9)實施。

修訂情況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內容變化

地方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9)與地方標準《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 664-2013)相比,主要變化內容如下:
  1. 對鍋爐或燃氣輪機組進行分類和定義;
  2. 調整了標準的執行時段;
  3. 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廠界濃度控制指標要求;
  4. 加嚴了大氣污染物部分項目排放限值;
  5. 明確了達標判定方法。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濟南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付軍華、丁程程、郭龍、鄧保軍、張戰朝、史會劍、蘇志慧。
該標準於2007年2月首次發布,2013年5月第一次修訂,該版本為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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