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發展改革局

灤南縣發展改革局為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縣政府職能部門。發展改革局現內設辦公室、發展規劃科(同時掛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產業協調科、行政審批服務科4個職能科室和灤南縣重點項目辦公室、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掛縣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的牌子)、農村經濟辦公室(同時掛縣農業區劃辦公室的牌子)、能源辦公室(同時掛縣節能減排辦公室和節能監察監測中心的牌子)等下屬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南縣發展改革局
  • 地點:灤南縣
  • 性質:發展改革局
  • 類別: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建議;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建設。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全縣電力發展戰略和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用電計畫、供需平衡和資源配置等管理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查申報。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國家、省和市撥款的建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市重點產業支撐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縣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建設的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重大問題的建議。
(七)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煤炭、天然氣、燃氣、電力等能源的協調管理和安排建設項目;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合作;負責核電管理;負責煤炭經營管理工作;加強對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技術法規和標準,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承擔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我縣節能項目管理和節能監察監測工作。
(十) 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核准招投標方案;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國債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項目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方面稽察。
(十一)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建設項目;編制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調度重大建設項目實施進度,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的重大問題;參與並協調、督導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三)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市內外市場狀況,負責提出全縣重要商品問題平衡和巨觀調控的建議;申報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管理重要物資的縣級儲備。
(十四)負責農業區劃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新聞宣傳、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機關事務性檔案;督查、督辦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承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老幹部服務、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
2.發展規劃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負責計畫的分解、下達和檢查工作;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與生產力布局;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可持續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旅遊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申報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
3.產業協調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縣第一、二、三產業發展和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申報固定資產項目,審批初步設計;綜合分析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建議;擬定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計畫;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和實施;負責全縣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篩選對外發布項目,組織經貿洽談會上會洽談項目;協調調度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重大工業建設項目、高技術項目和物流行業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申報工作。
4.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辦理縣發改局所有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負責政府出資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招標方案的核准和上報工作;負責棉花加工資格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中央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事業機構

1.灤南縣重點項目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參與並協調、調度、督導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及時匯總工作情況並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全縣重點項目、外國政府和金融組織貸款項目、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項目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和專項稽查,負責重點項目總結和考核工作;辦好《灤南縣重點建設簡報》,切實發揮好通報、協調、督促、落實的職能;承辦縣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改革辦公室(縣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是: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建立以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的企業綜合配套改革方案,指導和推動各部門、各行業深化改革;負責各部門、各行業的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企業的清產核資、改制企業的審批登記、改制政策的宣傳、諮詢服務;負責股份制企業的股權管理。
3.能源辦公室(縣節能減排辦公室、節能監察監測中心)
其主要職責是: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的評估審查工作;完成市節能監測中心下達我縣節能監察監測工作任務;配合省省、市節能監察監測中心開展我縣區域內節能監察監測工作,對省、市節能監察監測中心查出的問題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落實整改措施。實施對石油、煤炭、天然氣、燃氣、電力等能源的協調管理和安排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資源節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和城鎮污水治理、城鎮垃圾處理等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節能監察工作;負責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調動工作;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等管理工作。
4.農村經濟辦公室(縣農業區劃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等方面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管理;負責農業資源調查評價、區劃、開發利用、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管理農業遙感套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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