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陽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灌陽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灌陽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是灌陽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灌陽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灌陽縣勝利路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體育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督,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協調和指導全縣假日旅遊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地面廣播電視衛星接收設施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縣博物館、文物管理機構業務建設。
(十三)圍繞“健康中國”“全民健身”國家戰略,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培育民眾健身項目品牌;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隊伍建設;指導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及殘疾人體育等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負責對全縣競技體育指導和管理;負責培訓等級裁判員和等級運動員;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縣重大體育賽事項目布局、規劃和管理;引進和承辦國際和全國性重大體育賽事,協調推進全縣大型體育賽事開展。
(十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各級業餘體校訓練工作,支持傳統體育項目學校培養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統籌規劃教練員培訓工作。
(十六)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培養體育市場,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規範體育服務管理,依法開展體育市場監管,協助管理體育彩票管理。
(十七)負責對縣體育工作的指導、協調、檢查;開展國內、國際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八)會同縣民政部門對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進行審查,指導和協調全縣性體育社團的體育活動。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安全、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考評、後勤等工作。統籌全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節慶活動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行業人才庫建設、幹部培訓、人才培訓和文化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財務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勞動工資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地方財政分析評價系統填報。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承擔資金使用的評審和績效考評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三)文化綜合股。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圖書館、文化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志願服務。負責全縣文化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擬訂全縣文化形象品牌推廣戰略,負責國內文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縣文化整體形象的國內宣傳推廣。擬訂全縣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灌陽水準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藝術比賽、展演以及重大文藝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比賽、展演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旅遊演藝,促進藝術創作生產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承辦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代表性項目名錄傳承人的評審工作。組織縣本級參加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代表性項目名錄傳承人的申報和推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檔案及資料庫。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承基地建設,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文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擬訂文物保護與考古事業發展規劃、文物維修保護和考古發掘管理制度。負責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負責申報國家、自治區和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的指導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博物館建設、文物經營、文物宣傳、文物交流工作。擬定相關業務的事業發展規劃、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珍貴文物徵集、藏品鑑定定級工作。組織文物行政執法督察,查處文物違法重大案件,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文物犯罪案件。
(四)體育綜合股。負責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做好全縣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和新區體育中心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體育彩票發行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全民健身事業,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培育民眾健身項目品牌;負責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擴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負責在我縣承辦的各類大型體育賽事及參加區、市比賽的組隊、管理統籌工作;負責抓好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及競賽工作,規劃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的布局,對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的競賽業務進行管理;負責民眾體育及相關競賽型體育工作;負責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工作;負責體育場館(田徑場)項目建設及場地維修工作;負責體育產業工作;負責培訓和審批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組織、指導縣業餘體校在全縣開展業餘體育訓練工作,選拔、培養和輸送後備體育人才;負責全縣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年度檢查、考核和驗收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教練員培訓工作。
(五)旅遊綜合股。擬訂全縣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組織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擬訂全縣旅遊形象品牌推廣戰略及旅遊促進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內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國內宣傳推廣。組織、協調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促銷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紅色旅遊工作。擬訂全縣紅色文化旅遊發展規劃和協調製定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紅色文化旅遊資源開發、產品建設、人員培訓及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建設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產業發展股。指導、促進文化企業和旅遊企業發展,協調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服務業發展。統籌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擬訂全域旅遊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全域旅遊、旅遊標準化示範縣、A級景區、鄉村旅遊區、星級農家樂工作。負責扶貧攻堅工作。
(七)政策法規股。擬訂全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承擔導遊隊伍建設、管理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監測、假日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擬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統籌文化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重要行政決策的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負責單位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的實施工作,負責政務中心視窗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灌陽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1名。

現任領導

局長:陳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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