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是桂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局長:廖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 外文名:Guiping administration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sports and Tourism
  • 辦公地址:桂平市桂貴中路110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廖恬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時間,辦公地址,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管理辦法。制定相關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重點設施建設、重大項目建設。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管理和指導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外事工作,規範管理、培育和發展體育市場,開展對外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四)指導、管理全市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文化、推進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七)統籌規劃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文物管理機構業務建設。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統籌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二)規劃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網路建設和開發;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廣播電視系統技術保障和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十三)研究和提出全市體育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競技體育賽事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競技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人才規劃,指導行業人才教育培訓和交流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行業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六)完成桂平市委、桂平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績效考評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財政預決算和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統計等工作。負責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和專項資金的管理,承擔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人事教育股。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等政策、規章草案,協調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系統政策調研工作。協調推進國家和自治區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承擔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聽證、法制政府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培訓、離退休人員、職稱改革和評審、工資福利等工作。擬訂局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指導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員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組決定、決議的督辦、檢查、落實和協調工作;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產業發展與資源開發股。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組織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體育產業基地和重大旅遊項目建設。指導、促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企業發展。協調促進文化和旅遊服務業發展。承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生態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和推進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指導和推進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評定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市全域旅遊、特色旅遊、紅色旅遊工作。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和特色旅遊名縣、特色旅遊名鎮(名村)創建工作。擬訂全市紅色文化旅遊發展規劃和協調製定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紅色文化資源開發、產品建設人員培訓及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旅遊等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服務中心(點)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工作。協調開展智慧城市和大數據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
(四)文化文物業務股。擬訂全市文化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等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志願者服務。協調開展文化大數據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文物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文物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審核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和合理利用項目;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管理文物和博物館事業。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和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承辦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負責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檔案及資料庫;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推動傳統工藝振興、旅遊商品開發;組織參加全國、全區、地級市文藝賽事,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指導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和演出活動。
(五)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體育和旅遊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承擔導遊隊伍建設、管理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監測、假日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管理和審核工作、負責本單位政務服務視窗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宣傳推廣股。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各項宣傳活動。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全市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行為。推進廣電網、電信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擬訂旅遊形象品牌推廣戰略及旅遊促進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旅遊節慶活動。組織、協調文化產品、旅遊產品、創意產品、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促銷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七)廣電傳媒股。規劃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網路建設和開發;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國家、自治區、貴港市和我市確定的廣播電視重大工程項目的實施,擬訂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計畫,並對工程進行監督;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移動數位電視業務、有線電視付費頻道、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行業的科技創新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技術保障和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八)體育業務股。研究和提出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有關建議,負責全市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執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體育經營人員的培訓和資格審查;負責中國體育彩票在我市的發行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草擬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統籌、組織、協調市內外、區內外重大的綜合隊的訓練和競賽活動;負責經營性體育競賽活動的業務審核和管理;草擬全市體育訓練和後備人才培養的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市運動後備人才的選拔;指導與協助辦好業餘體校和傳統體育項目學校訓練工作;負責組織對本市體校的評估;負責體育館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和舉辦全市各類體育活動賽事,指導加強桂平市“全國武術之鄉”建設工作,做好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體育業務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黨組書記:楊梅良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局長:廖恬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副局長:衛遠標、陳兆聯、莫繼創、方敏芝
桂平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主任科員:覃嗣平

工作指南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08:00-12:00,15:00-18:00(國家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桂平市桂貴中路110號。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