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2月,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區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四川省瀘州市
  • 現任領導:馮智(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制度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監督管理政策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依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質量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擬訂並牽頭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方針、政策。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方針、政策。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方針、政策。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方針、政策。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承擔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安全監測、檢查和處罰。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化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認證認可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對全區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獲得認證認可機構實施監督。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食品安全、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建設。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統計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統計、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輿情、後勤管理、信息化建設、網路維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等物資的採購管理。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協助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擬定有關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負責指導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開展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組織幹部法治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依法治區相關工作。
信用監督管理股。擬訂職責範圍內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信用相關信息公示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職責內“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承擔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擬訂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負責開展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三)智慧財產權發展與監管股。承擔區職責範圍內智慧財產權日常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制度;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管理工作。承擔原產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負責一般商標侵權糾紛、專利案件的行政調解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開展廣告整治工作。
(四)商品(網路)交易監管股。組織實施商品流通領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組織開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守契約、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和契約信用建設,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牽頭組織協調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 投訴舉報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指導開展消費糾紛調解和投訴舉報處置,協調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負責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協辦、督辦、統計工作。指導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標準計量認證股。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督促區級有關行政(行業)主管部門規範標準化工作;對本區行政區域內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法》規定的行為。督促企業執行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條碼的監督檢查工作;對製造、修理、銷售進口和使用計量器具以及計量檢定等相關計量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全區內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獲得認證、認可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認證認可條例》規定的行為。對全區內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七)質量監督管理股。組織貫徹實施質量強區工作,推進品牌發展戰略;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生產領域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負責監督抽查結果的處理;組織質量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轄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偽技術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重大問題的信息發布、調查研究和處理。
(八)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生產環節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狀況調查和檢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對食品生產相關業務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承擔食品生產企業產業發展;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管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監管工作。牽頭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信息發布及全區食品安全狀況分析匯總,編制全區食品安全報告。負責指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回收銷毀過程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防止環境污染。
(九)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流通環節食品(特殊食品、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特殊食品、食鹽)流通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特殊食品、食鹽)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特殊食品、食鹽)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承擔網路食品交易平台和入網食品經營戶監管工作。
(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指導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加強環境保護,治理煤、油煙污染,規範處置餐廚廢棄物。承擔餐飲服務平台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管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對全區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實施安全監察,對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擬定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配合開展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十二)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全區藥品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藥品監管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對藥品經營(零售)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掌握分析全區藥品零售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建議。
(十三)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擬訂全區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化妝品經營質量安全。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掌握分析全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建議。
(十四)綜合協調股。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食品安全規劃。負責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建立食品安全格線化體系;承擔各級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協調工作。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健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編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承擔風險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推動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創建和鞏固工作。綜合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五)計畫財務股。擬訂實施財務監督內控制度。編制單位經費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負責財務收支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制裝、各項收入、票據及國有資產的登記建帳工作,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的審核、支付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股(內部審計股)。負責機關、參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本單位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 長:馮 智 主持區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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