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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省委、市委重點經濟工作部署,推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深化行乃凶婆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一、主要任務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按要求調整權責清單,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式、辦理時限、申請材料、使用範圍、有效期限、中介服務等要素。(市委編辦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局潤分工負責)
2.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調整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加強對已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落實情況評估。(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委臘煮跨棕編辦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開展變相審批和許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規範行政備案事項和登記註冊、年檢年報、指定認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規取消變相審批。(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並聯審批、聯合審圖、聯合竣工驗收、區域評估、告知承諾制等任務落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鞏戰艱審批和管理系統套用,全面推行“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全部審批事項通過審批管理系統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付設酷故辦,做到全流程全覆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事項清理,分類最佳化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化工程建設等領域企業資質審批方式改革。按照國家部署,大幅壓減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資格認定事項,推廣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推進企業資質辦理“一網通辦”, 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完善投資審批事項清單,2020年年底前實現投資審批事項線上並聯辦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全程線上辦理。開展“投資法規執法檢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專項行動,推進審批合法性審查,積極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以“多規合一”為基束笑道礎,在部、省安排下推進“一張圖”系統建設。全面推行“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將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合併辦理。推進“多測合一”、配合“聯合驗收”,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壓減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的時限和材料。探索開展選址論證、節地評價等“一個報告、一次論證”,簡化辦理流程。探索推進區域評估,2020年年底前,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在土地供應環節不再就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事項對市場主體進行單獨評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化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改革。推動不動產登記與交易、稅務部門的數據交換、查詢和共享工作,實現信息集成的“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料翻備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化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深化“0證明城市”相關工作,嚴禁索要已取消的證明材料。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0.認真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嚴格落實“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全面清理規範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市場準入許可、準入環節違規設定的隱形門檻、清單之外違規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負面清單,確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與現有行政審批流程動態銜接。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深化自貿區川南臨港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全覆蓋清單管理,並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方式,著力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放寬市場準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在全市對涉企經營許可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壓減企業開辦時間。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小時清單制”,推廣智慧型終端“營商通”手機應用程式,實現企業登記、刻制公章、首次申領發票、單位社保參保登記等事項線上“一表填報”、一次實名驗證,線下“一個視窗”領取全部材料,2020年年底前將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探索將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併入企業開辦環節。鼓勵提供免費刻章、免費寄遞等服務,推動企業開辦“零成本”。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套用範圍,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開辦、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進工業產品準入制度改革。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下放承接工作,進一步精簡最佳化工業產品生產、流通等領域需辦理的行政許可、認證、檢驗檢測等管理措施。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穩妥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轉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工作,推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制度,實現一張證書載明企業全部獲證產品。(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放寬服務業準入。全面落實國家關於放寬服務業市場主體投資經營活動等任務落實,大力清理在生態環境、衛生、安保、質檢、消防等領域設定的不合理經營條件,取消證照辦理、設備購置、人才聘用、人才發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動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會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
15.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與信用監管等監管方式進一步融合,將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被抽查機率與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鈎,合理安排檢查頻次,減少重複檢查,提升監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門聯合抽查,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計畫,制定公布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聯合監管常態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制定全市年度監管計畫任務,強化有序監管。建立全市重點監管清單制度,規範重點監管程式,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質量安全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對醫院、學校、車站、大型綜合體、旅遊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電梯維保、氣瓶充裝等單位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深化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瀘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設,完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校核機制,建立完善法人組織、重點人群信用記錄並依法公開。在環境保護、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會展、文化旅遊、醫療衛生、稅務等領域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等級的高低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信用修復、信息主體異議申訴等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國、省有關信用申訴(修復)辦法。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務、商貿、金融、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信用場景試點示範。(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局、人行瀘州中支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按照“網際網路+監管”的統一要求,對監管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加快歸集各類監管數據,聯通各地各部門(單位)監管業務系統,著力實現“網際網路+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提升監管執法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行為的規範管理,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執法事項。持續改進執法方式,推進執法結果共享互認,及時制止“一刀切”等行為,對守法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檢查頻次。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堅決防止和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開展全市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清理結果。探索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適時開展市場調查或系統評估。(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切實維護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公平競爭秩序。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各種涉及地域、行業和所有制歧視的不合理規定,防止隨意附加各種意向性限制條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和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政務服務質效提升專項行動。
22.紮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工作。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推動實現全程網辦。針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推行“就近辦、幫代辦、一次辦”,並採取預約排隊、郵寄送達等方式,縮短辦理時間。圍繞建設項目涉及的用地、規劃、能評、環評、水電氣接入等審批服務事項,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對確需提交紙質材料的可以實行容缺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原件,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一定期限內再辦理延續、變更、換髮等業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大幅提升政務大廳服務水平。深入開展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專項整治。落實全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規範和服務標準,各級政務服務事項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窗分類辦理”。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開設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實現惠企政策“統一發布、統一諮詢、一窗申報、一窗兌現”,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部門和視窗人員日常培訓和崗前培訓機制。(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圍繞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審批、出入境辦理、不動產登記等領域,梳理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要素、應交材料、結果證照之間的共享復用關係圖譜,推出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推進全市“一證通辦”“一照通辦”。梳理企業民眾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項,按照“一證通辦”(憑身份證件)或“一照通辦”(憑營業執照)要求,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強化數據共享,形成“一證通辦”“一照通辦”事項清單,確保相關事項僅需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就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服務能力。堅持與四川省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的原則,實現高頻事項移動辦理,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可辦率達到100%,在更大範圍實現“一網通辦”。繼續推廣政務服務APP“天府通辦”,實現企業和民眾通過一部手機查詢辦理身邊事。(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電子政務辦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更大力度推動市、區縣數據共享,加快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將更多直接關係到企業和民眾辦事、套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範圍。加快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建設套用,重點推進社會保障、不動產登記、公積金、衛生健康、教育、就業、醫療保障等領域政務數據互聯互通,提高政務數據的共享率和套用率。(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8.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公共資源交易規範化、標準化“示範交易中心”建設。聚焦公共資源交易盲點、斷點、堵點,全面推行線上投標和“不見面開標”,大力推進電子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2020年11月底前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電子開標、電子評標、電子檔案、電子監督等全流程電子化運行,實現跨區域、跨層級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大力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在全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推行接受評價—受理—整改—反饋—信息公開—結果套用的“好差評”全流程工作機制,切實增強企業與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適時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調查暗訪,倒逼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斷改進工作。定期發布“好評”榜,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建立“差評”定期通報制度,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完善“好差評”系統功能,強化評價數據匯聚。(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激發創業創新。
30.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簡化科研項目管理流程,減少不必要的申報材料和各類過程性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市科技和人才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深化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理規範我市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準入證和上崗證。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落實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對符合等級認定條件的社會組織或用人單位實施備案管理,監督指導開展技能人才等級認定評價和證書頒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侵犯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改善社會服務。
33.最佳化公共服務供給。推進“網際網路+”與教育、健康醫療、養老、文化、旅遊、家政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實施“網際網路+養老”行動,構建市、區縣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開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利用省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與管理平台的聯通融合,推廣“網際網路+教育”。鼓勵社會辦醫,探索社會辦醫跨部門審批。(市民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4.最佳化醫保結算服務。2020年年底前在統籌區範圍內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視窗辦理、一單制結算”。擴大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院結算範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跨省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住院能直接結算。對社會辦醫在醫療保障定點、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上與公立醫院一視同仁,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進入基本醫保和異地結算定點,2020年年底前各類醫療機構正式運營3個月後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醫療機構評估完成時限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到3個月。(市醫保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最佳化水電氣等公用事業服務。開展水、電、氣等公用事業單位不合理收費等事項清理,督促相關企業公示收費清單。最佳化辦水、辦電、辦氣涉及的占掘路審批流程,推行並聯審批。積極推進“一站式”服務和網上辦事,規範報裝辦理流程,簡化申報材料,2020年年底前將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推進用水用氣便利化改革,2020年年底前我市報裝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以內。(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推進公證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公證機構改革,釋放公證服務活力。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公證”服務新模式,推動建立公證與不動產登記、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加快推廣電子公證書、線上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遠程視頻公證服務等技術,嚴格執行公證事項清單制度和服務收費標準。(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
37.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培訓工作,對不符合《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時修訂清理。聚焦營商環境評價指標,精準制定改革措施,適時開展業務培訓,分類加強行業指導,最大程度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成本,促進我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大幅提升。(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8.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按照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部署,建立營商環境定期測評機制,按時完成營商環境綜合評價。(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9.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積極爭取“兩步申報”改革試點,進一步簡化流程。逐步推動“單一視窗”地方特色建設,發展瀘州水港特色,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效率。進一步精簡需在進出口環節驗核的監管證件和單證數量,大力推行無紙化通關作業。強化口岸收費目錄清單管理,降低通關整體費用。清理規範鐵路、水路的貨運不合理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市口岸物流辦、瀘州海關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0.持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問題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進一步清理規範中小企業融資時金融機構設定融資門檻或強制要求企業辦理的擔保、保險、評估、公證等事項,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嚴禁在發放民營企業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瀘州中支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加大政務誠信的失信治理力度。加快推進鄉鎮(街道)政務誠信評價工作,對各區縣政府信用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和預警並每季度公布排名結果。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加快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強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的政務誠信建設。開展政務誠信專項治理,持續整治“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開展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推動解決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2.加大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力度。督促拖欠主體對每筆賬款制定償還措施和辦法,逐月推動落實,確保2020年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過協調、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3.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諮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違法違規的入會費、贊助費、會議費、培訓費、評比表彰費等,並限期退還違法違規所得,2020年年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自糾情況組織開展實地抽查檢查。(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4.開展中介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對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其他領域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取費用、擴大收費範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的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5.推進納稅便利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行主稅、附加稅費合併申報,持續壓縮辦稅事項和時間,推動更多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市稅務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延伸專項行動。
46.推動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深化鄉鎮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擴大經濟發達鎮改革試點範圍,將一批審批、服務、執法等許可權依法賦予鄉鎮。指導各地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以區縣為單位完善“就近能辦”事項清單,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下沉。(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7.推進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出台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建立集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共服務、政務公開等功能於一體的統一平台。加強村級黨群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為黨員民眾提供“一窗式”基層黨建和政務服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委組織部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8.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業務流程再造,推動同一事項全省範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完善市、縣、鄉、村四級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打通最佳化政務服務落實到基層的“最後一公里”。 (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放管服”改革,將重點任務抓緊抓好。各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尤其對涉及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工作,要加強統籌組織,形成工作合力。
(二)鼓勵探索創新。加快我市營商環境示範區建設,聚焦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等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宣傳力度,特別是對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給予肯定的措施,及時在全市複製推廣。
(三)健全溝通機制。完善工作匯報機制,圍繞重點工作的完成,按月上報工作情況。要健全政企溝通機制,依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對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強化問題查處,推動整改落實。加大涉企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力度,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徵求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意見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懲。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力度,建立全市統一的考核管理體系,對成效明顯的給予表揚和激勵,對不作為亂作為延誤改革的嚴肅問責。完善“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台賬,加強政策督促落實和跟蹤問效。
政策解讀
今年,《瀘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2020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從8個方面明確了今年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內容包括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開展政務服務質效提升專項行動、持續激發創業創新、持續改善社會服務、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開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延伸專項行動。
在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調整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2020年年底前實現投資審批事項線上並聯辦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全程線上辦理。深化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推進“0證明城市”創建。
在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持續深化自貿區川南臨港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將企業開辦時間全面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嚴格落實“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圍繞政務服務質效提升,我市今年將開展專項行動。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推動實現全程網辦。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推出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進全市“一證通辦”“一照通辦”,確保相關事項僅需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就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
今年我市還將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對標國際一流、國內先進,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著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問題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同時,加大政務失信行為治理力度。
7.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以“多規合一”為基礎,在部、省安排下推進“一張圖”系統建設。全面推行“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將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合併辦理。推進“多測合一”、配合“聯合驗收”,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壓減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的時限和材料。探索開展選址論證、節地評價等“一個報告、一次論證”,簡化辦理流程。探索推進區域評估,2020年年底前,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在土地供應環節不再就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事項對市場主體進行單獨評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化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改革。推動不動產登記與交易、稅務部門的數據交換、查詢和共享工作,實現信息集成的“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化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深化“0證明城市”相關工作,嚴禁索要已取消的證明材料。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0.認真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嚴格落實“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全面清理規範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市場準入許可、準入環節違規設定的隱形門檻、清單之外違規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負面清單,確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推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與現有行政審批流程動態銜接。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深化自貿區川南臨港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全覆蓋清單管理,並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方式,著力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放寬市場準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在全市對涉企經營許可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壓減企業開辦時間。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小時清單制”,推廣智慧型終端“營商通”手機應用程式,實現企業登記、刻制公章、首次申領發票、單位社保參保登記等事項線上“一表填報”、一次實名驗證,線下“一個視窗”領取全部材料,2020年年底前將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探索將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併入企業開辦環節。鼓勵提供免費刻章、免費寄遞等服務,推動企業開辦“零成本”。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套用範圍,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開辦、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進工業產品準入制度改革。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下放承接工作,進一步精簡最佳化工業產品生產、流通等領域需辦理的行政許可、認證、檢驗檢測等管理措施。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穩妥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轉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工作,推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制度,實現一張證書載明企業全部獲證產品。(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放寬服務業準入。全面落實國家關於放寬服務業市場主體投資經營活動等任務落實,大力清理在生態環境、衛生、安保、質檢、消防等領域設定的不合理經營條件,取消證照辦理、設備購置、人才聘用、人才發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動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會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
15.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與信用監管等監管方式進一步融合,將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被抽查機率與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鈎,合理安排檢查頻次,減少重複檢查,提升監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門聯合抽查,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計畫,制定公布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聯合監管常態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制定全市年度監管計畫任務,強化有序監管。建立全市重點監管清單制度,規範重點監管程式,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質量安全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對醫院、學校、車站、大型綜合體、旅遊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電梯維保、氣瓶充裝等單位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深化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瀘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設,完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校核機制,建立完善法人組織、重點人群信用記錄並依法公開。在環境保護、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會展、文化旅遊、醫療衛生、稅務等領域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等級的高低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信用修復、信息主體異議申訴等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國、省有關信用申訴(修復)辦法。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務、商貿、金融、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信用場景試點示範。(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局、人行瀘州中支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按照“網際網路+監管”的統一要求,對監管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加快歸集各類監管數據,聯通各地各部門(單位)監管業務系統,著力實現“網際網路+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提升監管執法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行為的規範管理,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執法事項。持續改進執法方式,推進執法結果共享互認,及時制止“一刀切”等行為,對守法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檢查頻次。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堅決防止和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開展全市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清理結果。探索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適時開展市場調查或系統評估。(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切實維護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公平競爭秩序。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各種涉及地域、行業和所有制歧視的不合理規定,防止隨意附加各種意向性限制條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領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和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政務服務質效提升專項行動。
22.紮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工作。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推動實現全程網辦。針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推行“就近辦、幫代辦、一次辦”,並採取預約排隊、郵寄送達等方式,縮短辦理時間。圍繞建設項目涉及的用地、規劃、能評、環評、水電氣接入等審批服務事項,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對確需提交紙質材料的可以實行容缺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原件,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一定期限內再辦理延續、變更、換髮等業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大幅提升政務大廳服務水平。深入開展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專項整治。落實全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規範和服務標準,各級政務服務事項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窗分類辦理”。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開設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實現惠企政策“統一發布、統一諮詢、一窗申報、一窗兌現”,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部門和視窗人員日常培訓和崗前培訓機制。(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圍繞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審批、出入境辦理、不動產登記等領域,梳理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要素、應交材料、結果證照之間的共享復用關係圖譜,推出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推進全市“一證通辦”“一照通辦”。梳理企業民眾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項,按照“一證通辦”(憑身份證件)或“一照通辦”(憑營業執照)要求,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強化數據共享,形成“一證通辦”“一照通辦”事項清單,確保相關事項僅需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就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服務能力。堅持與四川省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的原則,實現高頻事項移動辦理,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可辦率達到100%,在更大範圍實現“一網通辦”。繼續推廣政務服務APP“天府通辦”,實現企業和民眾通過一部手機查詢辦理身邊事。(市數字經濟發展局、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電子政務辦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更大力度推動市、區縣數據共享,加快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將更多直接關係到企業和民眾辦事、套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範圍。加快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建設套用,重點推進社會保障、不動產登記、公積金、衛生健康、教育、就業、醫療保障等領域政務數據互聯互通,提高政務數據的共享率和套用率。(市數字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8.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公共資源交易規範化、標準化“示範交易中心”建設。聚焦公共資源交易盲點、斷點、堵點,全面推行線上投標和“不見面開標”,大力推進電子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2020年11月底前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招標、電子開標、電子評標、電子檔案、電子監督等全流程電子化運行,實現跨區域、跨層級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大力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在全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推行接受評價—受理—整改—反饋—信息公開—結果套用的“好差評”全流程工作機制,切實增強企業與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適時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調查暗訪,倒逼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斷改進工作。定期發布“好評”榜,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建立“差評”定期通報制度,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完善“好差評”系統功能,強化評價數據匯聚。(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激發創業創新。
30.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簡化科研項目管理流程,減少不必要的申報材料和各類過程性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市科技和人才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深化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理規範我市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準入證和上崗證。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落實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對符合等級認定條件的社會組織或用人單位實施備案管理,監督指導開展技能人才等級認定評價和證書頒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侵犯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改善社會服務。
33.最佳化公共服務供給。推進“網際網路+”與教育、健康醫療、養老、文化、旅遊、家政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實施“網際網路+養老”行動,構建市、區縣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開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利用省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與管理平台的聯通融合,推廣“網際網路+教育”。鼓勵社會辦醫,探索社會辦醫跨部門審批。(市民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4.最佳化醫保結算服務。2020年年底前在統籌區範圍內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視窗辦理、一單制結算”。擴大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院結算範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跨省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住院能直接結算。對社會辦醫在醫療保障定點、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上與公立醫院一視同仁,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進入基本醫保和異地結算定點,2020年年底前各類醫療機構正式運營3個月後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醫療機構評估完成時限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到3個月。(市醫保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最佳化水電氣等公用事業服務。開展水、電、氣等公用事業單位不合理收費等事項清理,督促相關企業公示收費清單。最佳化辦水、辦電、辦氣涉及的占掘路審批流程,推行並聯審批。積極推進“一站式”服務和網上辦事,規範報裝辦理流程,簡化申報材料,2020年年底前將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推進用水用氣便利化改革,2020年年底前我市報裝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以內。(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推進公證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公證機構改革,釋放公證服務活力。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公證”服務新模式,推動建立公證與不動產登記、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加快推廣電子公證書、線上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遠程視頻公證服務等技術,嚴格執行公證事項清單制度和服務收費標準。(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
37.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培訓工作,對不符合《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時修訂清理。聚焦營商環境評價指標,精準制定改革措施,適時開展業務培訓,分類加強行業指導,最大程度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成本,促進我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大幅提升。(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8.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按照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部署,建立營商環境定期測評機制,按時完成營商環境綜合評價。(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9.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積極爭取“兩步申報”改革試點,進一步簡化流程。逐步推動“單一視窗”地方特色建設,發展瀘州水港特色,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效率。進一步精簡需在進出口環節驗核的監管證件和單證數量,大力推行無紙化通關作業。強化口岸收費目錄清單管理,降低通關整體費用。清理規範鐵路、水路的貨運不合理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市口岸物流辦、瀘州海關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0.持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問題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進一步清理規範中小企業融資時金融機構設定融資門檻或強制要求企業辦理的擔保、保險、評估、公證等事項,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嚴禁在發放民營企業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瀘州中支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加大政務誠信的失信治理力度。加快推進鄉鎮(街道)政務誠信評價工作,對各區縣政府信用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和預警並每季度公布排名結果。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加快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強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的政務誠信建設。開展政務誠信專項治理,持續整治“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開展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專項治理,推動解決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2.加大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力度。督促拖欠主體對每筆賬款制定償還措施和辦法,逐月推動落實,確保2020年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過協調、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3.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諮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違法違規的入會費、贊助費、會議費、培訓費、評比表彰費等,並限期退還違法違規所得,2020年年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自糾情況組織開展實地抽查檢查。(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4.開展中介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對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其他領域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取費用、擴大收費範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的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5.推進納稅便利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行主稅、附加稅費合併申報,持續壓縮辦稅事項和時間,推動更多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市稅務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延伸專項行動。
46.推動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深化鄉鎮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擴大經濟發達鎮改革試點範圍,將一批審批、服務、執法等許可權依法賦予鄉鎮。指導各地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以區縣為單位完善“就近能辦”事項清單,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下沉。(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7.推進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出台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建立集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共服務、政務公開等功能於一體的統一平台。加強村級黨群服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為黨員民眾提供“一窗式”基層黨建和政務服務。(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委組織部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8.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業務流程再造,推動同一事項全省範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完善市、縣、鄉、村四級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打通最佳化政務服務落實到基層的“最後一公里”。 (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市數字經濟發展局按職責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放管服”改革,將重點任務抓緊抓好。各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尤其對涉及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工作,要加強統籌組織,形成工作合力。
(二)鼓勵探索創新。加快我市營商環境示範區建設,聚焦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等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宣傳力度,特別是對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給予肯定的措施,及時在全市複製推廣。
(三)健全溝通機制。完善工作匯報機制,圍繞重點工作的完成,按月上報工作情況。要健全政企溝通機制,依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對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強化問題查處,推動整改落實。加大涉企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力度,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徵求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意見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懲。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力度,建立全市統一的考核管理體系,對成效明顯的給予表揚和激勵,對不作為亂作為延誤改革的嚴肅問責。完善“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台賬,加強政策督促落實和跟蹤問效。
政策解讀
今年,《瀘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2020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從8個方面明確了今年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內容包括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開展政務服務質效提升專項行動、持續激發創業創新、持續改善社會服務、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開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延伸專項行動。
在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調整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2020年年底前實現投資審批事項線上並聯辦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全程線上辦理。深化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推進“0證明城市”創建。
在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持續深化自貿區川南臨港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將企業開辦時間全面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嚴格落實“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圍繞政務服務質效提升,我市今年將開展專項行動。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推動實現全程網辦。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推出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進全市“一證通辦”“一照通辦”,確保相關事項僅需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就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
今年我市還將開展營商環境最佳化專項行動。對標國際一流、國內先進,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著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問題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同時,加大政務失信行為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