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瀋陽市委辦公廳、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蘇家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47號),制定本規定。

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了解掌握全區工作情況,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和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文電收發、文書處理、印信管理、機要通信、檔案管理、公務接待、會議組織等政務服務工作。
(五)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報,指導區政府系統的信息工作;負責聯絡、協調新聞單位,對區政府有關工作進行宣傳報導。
(六)負責對上級和本級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開展定期督促檢查;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及交辦事項的跟蹤督辦;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及專題會議決定事項的跟蹤督查工作;負責參與區行政效能和政府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工作。
(七)參與政務活動,圍繞政府領導工作的重心,協助領導進行調查研究,為領導提建議、作計畫、擬方案、當參謀。
(八)負責政府工作計畫、總結、報告,有關會議的文字材料準備工作等重要材料的文字綜合、撰寫、公文起草校核工作;負責各區長政府日常政務活動。
(九)負責區政府對街道辦事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及社區建設管理的協調工作。
(十)負責省、市、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督查和信息反饋,負責與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日常工作聯繫。
(十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好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本部門人才隊伍建設和黨組織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三)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政府辦公室應加強督查督辦工作,推動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加強和改進區政府宣傳工作,為推動區政府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加強政務公開,指導各單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民眾監督。
(十六)職責調整
蘇家屯區政府辦公室不再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相關職責劃轉至區城市建設局;不再加掛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相關職責劃轉至區司法局;強化政務服務、調查研究和督查督辦等工作職責。

內設機構

(一)文秘科。負責主送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各級各類來文的分辦、擬辦、轉辦、催辦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各類公文文稿的制發工作;對全區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會議、政務活動通知;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印信鑒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機要收發、報刊分送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應歸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
(二)綜合一科。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經濟工作會議等重要綜合文字材料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黨組會議、黨組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安排、記錄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和協調;負責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事項調查研究,為區政府主要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三)綜合二科。負責對區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負責區政府分管領導各類文稿的起草、修改、整理;負責區規劃委員會會議、區徵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區國資委員會會議、區政府分管領導業務會議等會議組織安排及會議紀要起草;負責圍繞區政府分管領導重點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區政府分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負責起草、修改區政府有關重要檔案;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工作。
(四)綜合三科。負責機關保障、財務管理、專項開支、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黨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指導監督各部門落實政務公開的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答覆公開申請,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指導規範全區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受理查處投訴舉報,收集全區政務輿情,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街道主動發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五)督查科。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區長視察、調研等活動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工作報告的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督查工作;承辦上級督查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市長督辦件、市長信箱來件承辦工作;負責省、市、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知道建議提案檢查、視察活動;負責區政府重要緊急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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