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瀋陽市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瀋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47號),制定本規定。

瀋陽市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瀋陽市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蘇家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則。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人才、勞動力、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承擔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實施預防、調解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法規。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執行事業單位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同相關部門指導、檢查區內建築工地勞動用工管理,解決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按分工負責企業幫扶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一)負責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內容。
(十二)承擔本部門人才隊伍建設和黨組織建設工作。
(十三)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人社局應加強促進就業創業、確保就業局勢穩定,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保障農民工權益,適應現代化經濟體系需要、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等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黨群、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會務、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企業幫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和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和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負責培訓政策的貫徹落實與組織實施,並制定全區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發展規劃;負責失業下崗人員、進城農民工、農村剩餘勞動力等城鄉勞動者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範圍內社會力量辦學的初審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資格、組織指導職業技能考核的培訓、鑑定工作。
(二)勞動保障科。負責組織、協調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做好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及社會保險費征繳作;負責企業退休審批、工傷認定、工齡確定和遺屬認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承擔區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建立並組織實施全區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參與擬訂我區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區級失業保險調劑金使用辦法,指導和規範失業保險和失業人員信息管理,指導全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承擔失業保險稽核工作。
組織落實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負責勞動用工備案;指導國有企業改制、破產職工安置工作,規範企業裁員行為;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及相關福利待遇;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落實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企業人工成本參考價位有關政策;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負責核准企業工資基金使用計畫和工效掛鈎方案;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負責企業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工作;承辦局機關來訪接待工作。
統籌協調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農民工工作重大決策和部署,擬定我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設計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事業單位管理科。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人員聘用、考核、獎勵、懲戒等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實施國家、省、市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承擔國家級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市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和申報工作;承擔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工資福利待遇及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年度報表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時間、假期、工齡認定和死亡撫恤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晉升和崗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統發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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