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蘇家屯區城市建設局

瀋陽市蘇家屯區城市建設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瀋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47號),制定本規定。

瀋陽市蘇家屯區城市建設局是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瀋陽市蘇家屯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瀋陽市蘇家屯區城市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蘇家屯區城市建設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區域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地方行業標準,統籌推進城建項目投資、建築業產值、房地產投資相關經濟指標的落實。
(二)參與城市分區規劃編制,組織編制各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城市分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及設計方案的編制與審核。
(三)編制下達區域內城鄉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相應職能部門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籌措城市建設資金,組織研究論證儲備城建項目,對轄區內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四)負責協調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工作,統籌推進轄區內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統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負責區管人防設施的建設審批及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含現場踏勘)、市政、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登記、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登記、房屋建築工程竣工備案、建築業企業資質新辦及年檢初審、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變更的初審、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起重機械拆卸告知登記工作。
(六)負責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貫徹執行建設市場管理政策和運行規則等規定,建立建設市場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七)負責城市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城市建設節能與綠色環保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貫徹執行國家、遼寧省及瀋陽市現代建築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年度計畫和技術標準,推廣現代建築產業項目建設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利用。
(八)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施工現場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等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管,組織或參與建設工作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制定政府投資市政設施項目建設、公用工程項目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中涉及工程質量的監管等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市政設施項目、公用工程項目的建設,對實施主體進行監督、考核。
(十)負責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等重點工作。負責與市城鄉建設局對接有關村鎮建設、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方面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村鎮建設年度計畫,牽頭全區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村鎮建設具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公共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地下管線綜合協調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參與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建設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以及城建燃氣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四)負責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內容。
(十五)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十六)負責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在沈鐵路、民航、郵政、通訊等單位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協調工作。
(十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建設管理,綜合協調管理城市地下管線,統籌推進綜合管廊建設,負責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協調管理。
(十八)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協調和服務,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配套建設,負責在房地產開發的建設用地出讓或劃拔前出具建設條件的意見,負責對全區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十九)負責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和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代理、造價諮詢、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對建築行業、勘察設計行業、建設監理行業及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二十)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參與組織建設工程超限審查。
(二十一)負責城建系統的綜合宣傳工作,負責城鄉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建設檔案工作。
(二十二)擬訂建設行業人才的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隊伍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管理設施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二十三)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決策諮詢、信訪穩定、政務公開、調查研究和文字綜合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黨務和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
(二)城市建設管理科。負責編制區域城市建設計畫和資金籌措與使用;負責轄區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招標、協調聯建,並實施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區政府下達的城建計畫任務,做好跟蹤服務和開竣工調度等工作;參與編制城市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等工作。
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實施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匯總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公用事業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建設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統籌推進轄區內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負責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等重點工作。負責與市城鄉建設局對接有關村鎮建設、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方面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村鎮建設年度計畫,協助指導全區各職能部門開展村鎮建設工作。
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含現場踏勘)、市政、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登記、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登記、房屋建築工程竣工備案、建築業企業資質新辦及年檢初審、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變更的初審、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起重機械拆卸告知登記工作。負責本轄區建築工程建設情況及建築企業的綜合統計分析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管理人員執業資格的初審與管理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人防工程維修改造計畫、施工、驗收工作,審定報批人防工程拆遷及補建;負責全區結建人防工程的建設審批,組織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產權鑑定工作,收繳人防工程使用費,核發並管理人防工程使用證;負責全區人防工程安全生產、防汛、防恐和人防工程統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防空襲預案、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和各種保障計畫;負責區級人民防空指揮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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