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物價局

瀋陽市物價局

指導區、縣(市)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之間以及本市與其他省市之間的價格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物價局
  • 職能:主管部門的價格管理工作
  • 下設:機關黨委等
  • 本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本市價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有關部門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本市價格總水平調控計畫。
2.研究擬定本市價格改革及定價、調價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運用價格手段調節全市經濟的政策建議。
3.負責本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收費標準的管理和監督。
4.負責本市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有關價格方面的舉報和行政複議;協調處理價格糾紛
5.負責價格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工作;掌握本市和國內外市場重要商品價格水平的變動,研究分析物價指數變動趨勢,及時進行市場價格預警,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6.負責全市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物品價格鑑證和覆核、培訓等工作。
7.負責本市價調基金的徵收、管理,並對使用提出建議。
8.負責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和價格成本調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公文的收發、信訪、檔案、保密等工作;
2.負責保衛、財務、行政、後勤及車輛管理工作;
3.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4.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察;
5.擬定局機關行政管理規章制度並進行督察。
二、機關黨委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局機關黨組織的全面建設;配合局黨組確立中心工作,發揮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貫徹執行局黨組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
3.負責和組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
4.負責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中層領導幹部的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調配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6.指導民眾組織開展工作;
7.負責老幹部工作;
8.協助局黨組做好機關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機關人員編制、調配、工資、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綜合法規處
(一)主要職責
1.綜合文字(綜合調研);
2.綜合法規;
3.督查督辦;
4.政務信息;
5.檔案核稿及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會務;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價格管理處
(一)主要職責
1.落實國家、省有關公用事業、能源、藥品、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
2.按照省授權,審定有關公用事業價格和醫療製劑價格;
3.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收費管理一處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制定國家省物價部門下達的收費標準和調定價任務;
2.對分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重要的經營性收費換髮收費許可證及進行年檢審驗;
3.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法規制定,及收費人員的培訓;
4.協調指導縣市區物價收費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收費管理二處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制定國家省物價部門下達的收費標準和調定價任務;
2.對分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重要的經營性收費換髮收費許可證及進行年檢審驗;
3.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法規制定,及收費人員的培訓;
4.協調指導縣市區物價收費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行政審批處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經市政府審定保留的價格行政審批項目中的18項,由辦事大廳直接審批和辦理《收費許可證》;
2.受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申報的有關價格審批事項;
3.根據審批大廳的要求,督辦相關業務處室,按規定、時限、要求完成審批事項工作。
八、瀋陽市物價局監督檢查分局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和開展全市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對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部署以及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全市價格檢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依管轄許可權負責組織並實施對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並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負責宣傳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和幫助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價格和收費管理,提高全社會的價格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自覺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各項價格政策的自覺性;
4.負責組織和開展全市價格投訴舉報工作,依法查處投訴舉報的各類價格違法案件,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5.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區、縣(市)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價格誠信”活動;
7.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社會監督,發揮全社會的價格監督作用;
8.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人員各項業務培訓工作;
9.負責所內思想政治建設、法制建設、廉政建設和其他各項制度建設工作;
10.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有關事宜。
九、瀋陽市價格認證中心
(一)主要職責
1.受理司法機關審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經濟案件涉案財物價格鑑定;
2.受理行政執法機關各種扣押、追繳、沒收以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走私物、工程造價、股票、證卷以及無形資產等各類涉案財物)的價格鑑定;
3.受理拍賣保留價(底價)的鑑定;
4.受理交通事故財物損失價格鑑定和保險理賠糾紛財物價格鑑定;
5.受理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的認證;
6.受理價格鑑定覆核裁定。
十、瀋陽市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價調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
2.負責全市標價簽的管理和規範。
十一、瀋陽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
(一)主要職責
1.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審;
2.對工農業產品成本進行調查。
十二、瀋陽市價格監測中心
(一)主要職責
1、對瀋陽市的市場價格進行監測;
2、負責瀋陽市的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3、負責對局內的計算機及網路系統進行開發維護;
4、負責對瀋陽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採集、分析、發布;
5、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和預警,並提出政策建議,為國家巨觀經濟調控和價格管理服務;
6、通過瀋陽市價格信息網公示國家、省、市有關價格政策、法規和價格管理規定等,為社會和企業服務;
7、負責瀋陽市物價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運行和維護。
十三、瀋陽市價格研究所(價格協會)
(一)主要職責
1、開展價格理論研討以及針對瀋陽市經濟發展的專題調研;開展學術交流以及優秀調研成果的評選表彰;編輯發行價格理論書刊;
2、組織專家、學者為振興瀋陽獻計獻策,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3、宣傳國家的價格政策法規,開展對物價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培訓,開展對會員的價格政策法規培訓;
4、組織物價管理人員和會員到已開發國家和地區考查學習;
5、接受會員和社會的委託,為其提供諮詢、協調、培訓等多方面的服務;協調、解決企業間、行業間的價格予盾;
6、完成業務主管部門以及社團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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