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瀋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決定

2005年9月28日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5年11月25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瀋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瀋陽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12.12
  • 實施時間:2005.12.20
由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5年9月28日通過,已經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5年11月25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12月20日起施行。
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12月12日
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廢止《瀋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議案,決定自2005年12月20日起廢止《瀋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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