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侵權案件:重點、難點問題的司法適用

瀆職、侵權案件:重點、難點問題的司法適用

《瀆職、侵權案件:重點、難點問題的司法適用》是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該書以及講述了瀆職的危害性,以數據的形式表達出瀆職帶來的後果。

基本介紹

  • 書名:瀆職、侵權案件:重點、難點問題的司法適用
  • 頁數:  380頁
  • 裝幀: 平裝 
  • 開本:16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10月1日)
叢書名: 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司法實務
ISBN: 7802265789
條形碼: 9787802265783
尺寸: 22.8 x 16.6 x 1.6 cm
重量: 458 g

內容簡介

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具有著超乎人們想像的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所造成的傷亡的人數往往比殺人、傷害等犯罪造成的傷亡人數多得多;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經濟損失往往比經濟犯罪造成的損失有過之而無不及,有資料統計,從’2000年至2005年6月,檢察機關共查辦各類瀆職犯罪34685件38554人,這些犯罪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就高達480.5億元;同時,它和貪污罪、賄賂罪一樣,也會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其惡劣的政治影響。而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瀆職犯罪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往往表現為集各種重大危害後果於一案,即一起瀆職犯罪案件,往往既有人員的傷亡、又有財產的損失,同時還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比如,據統計,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發生在大興安嶺林區的這場特大森林火災,是建國以來毀林面積最大、傷亡人員最多、損失最為慘重的一次,直接損失為:過火有林地和疏林地面積114萬公頃,其中受害面積87萬公頃。燒毀貯木場存材85萬立方米;各種設備2488台,其中汽車、拖拉機等大型設備617台;橋涵67座,總長1340米;鐵路專用線9.2公里;通訊線路483公里;輸變電線路284公里;糧食325萬公斤;房屋61.4萬平方米,其中民房40萬平方米。受災民眾10807戶,56092人。死亡193人,受傷226人。參加這次撲火的軍民共58800多人,其中解放軍34000多人。火災使當地森林資源遭受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因此而惡化。據當地的老森林工人講,在當地一棵樹成才需要70--100年的時間。可見,火災的不利影響是廣泛而深遠的。該案在國際社會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給黨和國家造成極為惡劣的政治影響。後來經過調查表明,這場大火併不是天災,也不是人為破壞,五個火源都是由於林場工人,違反操作規程,亂扔菸頭,引燃樹木而引發的,而這與當地林業部門的領導平時不重視森林放火工作,疏於監督、檢查,沒有及時總結以前火災的經驗教訓,以至於火災發生後有關人員沒有及時檢查發現,發現後採取措施不當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其實質就是嚴重的瀆職行為。

目錄

第一編瀆 職罪共性問題中重點、難點
問題的理解和司法適用
第一章 瀆職罪的界定、種類和在分則中的定位
一、如何界定我國刑法中的瀆職罪
二、瀆職罪的分類
三、瀆職罪在刑法分則中的定位
第二章 瀆職罪構成要件中的重點、疑難問題的理解和司法適用
第一節 瀆職罪客體、客觀方面重點、疑難問題的理解和司法適用
一、如何區分瀆職罪與其他刑事犯罪
二、瀆職罪危害行為的特點
三、瀆職罪危害行為的類型
四、瀆職罪危害行為中的作為與不作為
五、瀆職罪危害結果的特點
六、非物質性損失是否屬於瀆職罪的重大損失及其認定
七、間接經濟損失是否屬於瀆職罪的重大損失
八、如何計算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的起止時間
九、如何看待瀆職罪中的偶然因果關係
第二節 瀆職罪主體、主觀方面重點、疑難問題的理解和司法適用
一、現行瀆職罪主體法律規定的由來、內容和特點
二、瀆職罪主體的範圍
三、什麼是國家機關,國家機關的範圍如何界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界定標準
五、如何理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
六、“從事公務”的含義和特徵
七、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機關的工作人員是否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八、政協各級機關的工作人員是否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九、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是否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十、在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公司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雙重身份的人員是否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十一、是否存在既有故意又有過失的瀆職個罪
第三節 瀆職罪犯罪形態重點、疑難問題的理解和司法適用
一、瀆職罪是否都屬於結果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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