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濰坊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基本職責是依據國家教育方針, 以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 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 根據當地基礎教育的實際情況, 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評價工作和教材建設的有關工作, 履行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教育教學的業務管理職能, 為教育決策服務, 為學校教學服務, 為教師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 性質: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職責與任務,機構與編制,經費與設備,

職責與任務

根據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方案和管理法規, 研究構建地方素質 教育課程體系根據未來發展的要求, 更新教學內容, 加強課程的綜合性和實踐性。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課程實施方案、課程計畫安排和教材使用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課程, 開發地方課程, 指導開發校本課程。
根據素質教育的需要, 開發教育教學資源。堅持統一要求下教材多樣化的方針, 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組織編寫教材。組織教材試驗工作。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需要, 開發多媒體教學軟體, 為基礎教育計算機網路提供信息資源。
開展教學過程研究, 構建素質教育的教學體系。加強教學過程的常規管理和教學視導, 指導學校落實有關教學工作的規章制度。重視課堂教學研究與指導, 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益。要以學生為主體, 針對學生個性差異, 因勢利導, 因材施教。倡導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 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意識, 逐步養成創新的思維習慣, 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
組織研究教學評價, 制訂綜合性多元評價標準和方法。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 組織教學全過程的質量分析、研究和反饋, 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和終身可持續發展。對本地區學校的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範。
組織教研人員和廣大教師參加教學工作研究和教學科學研究等多層次、多形式的研究活動。組織學習教育理論, 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 豐富教學策略, 掌握現代教育技術, 指導教師創造性地開展教學工作。努力培養典型,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深化教學改革。

機構與編制

地(市)、縣( 市、區)一般應設立單獨建制的教科院。各級教科院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進行工作, 並接受上級教研部門的指導。教育局對教科院工作進行指導和巨觀管理。
各級教科院在職責上應有明確合理的分工。建立、健全學校教研製度。建立、完善教研網路。
教科院工作人員由教學研究人員(學科研究人員、綜合研究人員) 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其編制數額應按國家課程計畫 , 並參照本 地區教育事業的規模及教研工作實際需要確定。
教科院可根據教研工作實際需要, 選聘一定數量的兼職教學研究人員, 組成專兼結合的教研隊伍。

經費與設備

教科院屬於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經費由教育行政部門從教育事業經費中撥款。根據工作需要撥給專項業務費。應實行教研經費財務計畫單列的制度。
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教科院應採取多種渠道籌措教研活動經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有計畫地逐步改善教研部門的工作條件。教科院應有與其規模相應的辦公用房、教研場所、圖書資料、實驗儀器、電化設備、交通工具等,應逐步實現辦公設備現代化和教研手段現代化,建立計算機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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