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政府及部門來文來電。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意見,組織起草有關文稿。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意見,組織起草有關文稿。
(四)、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打擊走私綜合治理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答覆和協調解決民眾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向市政府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十四)、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五)、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十六)、負責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