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關於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濰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 主要職責: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工勤編制,
主要職責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監察機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和市直各單位及其由市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和市政府規章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市直各單位中由市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批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作出處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黨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六)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黨紀政紀條規,擬定實施細則或具體規定。
(七)協助市委、市政府開展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對黨風廉政建設監督作用的工作。負責組織濰坊市監察學會的學術研究及其他各項活動。
(八)會同市直機關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按照許可權,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出(駐)市直各部門紀檢組(紀工委)、監察室領導幹部職務任免的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科、秘書科、老幹部科)、監察綜合室、研究室、幹部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執法監察室、政策法規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糾風工作室、經濟發展軟環境投訴中心(綜合科、受理科、督查科、監察科)、案件監督管理室
工勤編制
曹書成、裴春波 、劉新亮、李漢勛、劉曉東、陳擁軍、劉福成、周世斌、于波濤、辛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