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濮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濮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是濮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紅旗路106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濮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
(五)負責縣政府的會務工作。
(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調研和上報;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各鄉鎮政府值班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向監督機關的備案報告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的合法性審查,為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管理活動提供具體法律意見;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經濟仲裁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
(十一)受理向縣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擬訂行政複議決定;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行政、經濟、民事應訴案件代理工作;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全縣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督促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饋問題,提出意見建議並進行目標考核。
(十五)負責擬訂全縣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設、“數字經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十六)統籌推進全縣“數字政府”建設,擬訂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七)統籌推進全縣“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十八)統籌縣級政務信息系統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建設具體意見。
(十九)統籌管理政務雲平台、政務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電子政務網路等。
(二十)統籌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二十一)組織協調全縣政務服務環境最佳化和評價工作,負責縣級政務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二十二)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標準化建設。負責對進駐縣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中介服務事項的協調、監管和督辦。
(二十三)統籌全縣數據資源管理和建設工作。組織推動大數據研究、開發、套用和對外合作交流,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協調服務大數據產業發展。承擔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四)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建設,推動監管規範化、標準化。
(二十五)統籌全縣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字政府”平台安全技術和運營體系建設,監督管理縣級信息系統和資料庫。
(二十六)負責全縣政務服務熱線平台的監督管理。
(二十七)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整體架構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重大政策和標準規範,開展重大課題研究;負責系統整合、統籌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基礎網路和重大套用系統建設;監督指導智慧城市項目的建設運營;承擔縣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十八)負責牽頭整合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擬訂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有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建議;指導協調招標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建設和市場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管;承擔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九)負責指導監管全縣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工作。
(三十)承擔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辦事項。
(三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紅旗路106號。

辦公時間

工作日:8:00-12:00,15:00-18:30(夏)
工作日:8:00-12:00,14:30-18:00(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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