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
“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
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
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示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示範區
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示範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示範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示範區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示範區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示範區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
高技能人才、
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示範區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示範區統籌辦法和統一的養老、失業、
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
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示範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示範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示範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濟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示範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示範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表彰獎勵工作,承擔示範區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區管(市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示範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示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落實示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落實示範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示範區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示範區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示範區黨工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
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示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示範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示範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示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機構設定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
政務公開、目標考核、督查督辦、安全生產、
應急管理、
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課題調研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
精神文明建設的協調實施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
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和聽證工作;承擔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推進示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牽頭負責系統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廳管理,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擬訂並落實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統籌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有關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收支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按職責分工組織指導社會保險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承擔示範區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示範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示範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職業技能鑑定和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承擔示範區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示範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培養,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和示範區特聘研究員引進工作,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負責聯繫和服務專家工作;擬訂博士後與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博士後學術交流、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貫徹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和職稱分類評價標準,對職稱的整體數量和結構進行巨觀調控,負責職稱評審委員會核准備案和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推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人才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承擔示範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指導示範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示範區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出生時間、學歷的審核及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的認定工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擬訂並完善示範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人事管理備案事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區直和省駐濟單位人員調配、聘用事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按管理許可權承擔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承擔示範區“三支一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企業(職業)年金政策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落實職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對示範區企業職工退休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和運行機制;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並落實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負責區直統籌單位失業保險的管理及對示範區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指導、監督、考核;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省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示範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並監督實施,協調處理涉及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疑難問題;承擔示範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組織、基礎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進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指導和調控政策,擬訂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實施國家工時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關制度規定;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示範區有重大影響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社會公布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用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示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示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黨委、群團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外事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濟源濟源產城融合示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