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中介市場行為,維護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誠信自律,根據有關規定製定的管理辦法。

2022年4月8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對外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 發布時間:2022年4月
內容解讀
徵求意見稿提到,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檔案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信用積分、信用等級等組成。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通過信用管理平台及時錄入機構及人員信用基本信息,並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對錄入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人員的良好信用信息主要由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自行提供。
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AA、AA、A、B、C五個等級。評定分值在120分(含120分)以上且過往兩年及當年未被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當年未被行業協會自律懲戒,當年的季度信用記錄未評定為“B級”或“C級”的為“AAA級”;評定分值在119~95分(含95分)之間且過往一年及當年未被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當年未被行業協會自律懲戒,當年的季度信用記錄未評定為“B級”或“C級”的為“AA級”;評定分值在94~70(含70分)分之間或評定分值在94分以上但不符合AAA級、AA級條件的為“A級”;評定分值在69~60(含60分)分之間的為“B級”;評定分值在60分以下的為“C級”。
對信用等級為“AAA級”的,實行信用激勵機制:在實施政府優惠政策及各類評比表彰中予以優先考慮和推薦;在相關業務辦理中進一步提供便利化服務;在日常監督管理中合理降低檢查頻次;在日常監督管理中視情況免除實地檢查;其他激勵措施。
對信用等級為“B級”的,實行信用限制機制:向其發出信用警告;取消已享受的行政便利措施;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列為重點檢查企業;暫停存量房買賣網上籤約資格;在行政管理事項中嚴格審查;禁止參加行業內評先評優和表彰獎勵;其他限制措施。
對信用等級為“C級”的,實行信用懲戒機制: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取消已享受的行政便利措施,依法依規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列為重點檢查企業,增加檢查頻次;取消存量房買賣網上籤約資格;在行政管理事項中重點審查;禁止參加行業內評先評優和表彰獎勵;其他懲戒措施。
被信用扣分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從業人員,可以通過內部整改、公開道歉、賠償損失等方式進行糾正,主動修覆信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從業人員主動進行信用修復,不良行為已經整改,且自整改之日起3個月內未再發生不良行為的,除重大不良行為外,該不良行為計分有效期減半。
對信用等級評定為“B級”或“C級”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信用等級評定時其所屬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等級下調一級;新聘用信用等級為“B級”或“C級”從業人員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等級下調一級。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信用狀況;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開展房地產中介業務時,應當佩戴實名登記牌。信用狀況公示牌、實名登記牌帶有二維碼,民眾可掃碼驗證相關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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