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會工作司

透過提供資金及物資的方式,向經濟貧困人士及團體提供援助

澳門社會工作司具體職責包括:為經濟貧困人士,尤其是缺乏維持生計能力及因病,傷殘,非自願失業,殘廢或年老不能維持生計的人士提供保障,為因家庭狀況或特殊社會情況要求援助的人士提供保障及指導。在消滅行乞,犯罪,酗酒,吸毒及其他社會問題上提供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社會工作司
  • 地點:澳門
  • 服務對象:經濟貧困、殘疾人士
  • 創辦時間:1986年11月17日
簡介,職能職責,

簡介

澳門社會工作司是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轄下的行政及財政自治機關。根據1986年11月17日第第52/86/M號號法令設立,此後有若干法例規範其組織及編制。

職能職責

在殘廢或傷殘人士的康復及職業訓練方面提供合作,與各社會團體合作,在技術及財政上為該等機構提供支援。支援由本地區其他公共機關或機構所承擔的社會援助計畫,通過互相合作,協調及商討適當的計畫步驟,積極參與房屋基本計畫的設計及,確保社會房屋計畫的執行編制;推行用以監管按社會房屋計畫興建的住房單位的使用的措施;出租和管理所屬房屋及政府交由其負責的房屋,與本地區機構或國際範圍同類機構進行適當的合作及交流,等等。現任司長為葉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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