澱粉磷酸酯鈉

白至類白色無味無臭的澱粉狀粉末。 I型遇水在常溫下糊化,糊化溫度隨磷酸結合量的增大而降低,低溫狀態的穩定性增大,但粘度降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澱粉磷酸酯鈉
  • 外文名:sodium starch phosphate
  • 別名:磷酸澱粉鈉
  • 外觀:白至類白色無味無臭的澱粉狀粉末
基本信息,叫停,

基本信息

澱粉磷酸酯鈉
專家認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技術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的標準進行修訂。從這個角度看,國家是在嚴控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必要,不使用。雖然上述添加劑毒性很低,但在大米生產工藝上並無必要,應該撤銷。
儘管在衛生部的情況說明中未明確在大米中有無必要使用這些添加劑,但王竹天表示,依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的要求,如果某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具有技術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學證據表明存在安全隱患的,衛生部將及時組織重新評估。
他強調,《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明確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在達到預期效果情況下應當儘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
鑒於此前麵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醯和過氧化鈣已因“非必要”而被撤銷,業內人士樂觀預計大米添加也很可能被“叫停”。

叫停

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副秘書長王竹天2011年5月21日表示,在目前工藝條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劑完全沒有必要。
最近,媒體報導《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允許在大米中添加雙乙酸鈉、脫乙醯甲殼素和澱粉磷酸酯鈉3種食品添加劑。王竹天指出,澱粉磷酸酯鈉是一種增稠劑,根據GB2760附錄A“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及其A1、A2、A3三個表綜合判定,大米中不允許使用澱粉磷酸酯鈉,但大米製品,如米粉可有條件使用。他說,雙乙酸鈉、脫乙醯甲殼素和澱粉磷酸酯鈉是衛生部按照食品添加劑審批程式於2007年以前審查批准並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食品添加劑。雙乙酸鈉是一種常用防腐劑,可用於原糧、大米、糕點等;脫乙醯甲殼素作為被膜劑可用於大米。這兩種食品添加劑用於大米,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鮮、防止霉變。
王竹天強調,《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明確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得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在達到預期效果情況下應當儘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為了使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等相關部門正確理解、使用GB2760—2011,衛生部已經啟動食品添加劑標準宣傳培訓工作。
王竹天強調,《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明確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為了使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監管等相關部門正確理解、使用GB2760-2011,衛生部已經啟動食品添加劑標準宣傳培訓工作。
依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的要求,如果某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具有技術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學證據表明存在安全隱患的,衛生部將及時組織重新評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秘書處歡迎各方就正確使用和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提出意見和建議。
有衛生系統人士表示,食品添加劑並非強制使用,即使寫進新標準里,在生產中生產廠家可以根據需要按量使用,如果不需要,則無需使用。
專家認為,在工藝上並無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應該撤銷,“在程式上,首先要有人對此提出異議,然後經過標準委員會的審定,決定是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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