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林業和草原局

澄江市林業和草原局

澄江市林業和草原局是澄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澄江市林業和草原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市、省審核、國家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森林資源。負責國家級公益林審核、報批,組織實施省、市級公益林界定,指導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玉溪市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按照國家、省、市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報經批准後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與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
十、指導澄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工作,指導相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組織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護標準。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查檢查等工作。負責林業草原災害推進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林業資金安排建議;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協助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綠化,保障生態安全。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參與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建設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訪、督查、檔案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管理監督中央和省、市林業和草原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編制年度生產計畫。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林業和草原國際合作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行業會計核算和規費。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負責統計信息工作、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二、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股
承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提出生態建設、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提出林業和草原法制建設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承擔“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承辦其他有關法律事務。負責林業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涉及行政審批的信息公開等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辦理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承擔縣級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辦理出市植物檢疫證書。
三、資源管理與防火股
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市、省審核、國家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研究提出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林業和草原生態扶貧、相關生態補償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天然林、公益林保護有關工作。承擔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退耕(牧)還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林業和草原防火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協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四、生態保護修復和科技產業股
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有關工作。承擔森林、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國土綠化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工作。起草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澄江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協助防治荒漠化、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
五、澄江市營林站
負責森林、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實施全市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的建設標準、技術規程。
六、澄江市林木種苗工作站
負責、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草種良種選育、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林木種子、草種引種及種質資源管理工作;為林木種子(草種)種苗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種苗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
七、澄江市梁王山縣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澄江市撫仙湖國有林場)
擬定梁王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制度、措施;負責保護區護林防火、日常管護等工作;開展自然保護和生物多樣性研究;組織環境監測;開展自然保護宣傳教育。宣傳貫徹國有林場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林場轄區內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水源地保護管理,維護生態平衡;協調編制國有林場發展規劃;組織編制並配合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受委託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進行監管。
八、澄江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
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病蟲害防治檢疫技術服務。
九、澄江市林權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保障林權所有者合法權益,探索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具體職能是:負責全市林木權證的初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林木權外業勘測、GPS定點測繪、繪圖、審查、林木權證的製作、發放工作;負責配合不動產登記部門做好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工作和林權初始登記、林權流轉、林權信息更正、林權抵押等林權類不動產登記基本信息認定;負責對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產生的林權糾紛進行調處,對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因登記產生的新的林權糾紛,配合不動產登記部門調處;負責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諮詢和提供林業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探索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創新林權管理工作,宣傳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木權屬登記發證等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榮獲全國綠化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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