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機關事務局

潼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由中共潼南縣委、潼南縣人民政府於2001年8月1日(潼南委發[2001]年17號)批准成立。是屬縣政府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管全縣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及全縣性重大政務活動的接待、會務承辦工作。內設7科:綜合科、節能科、安保科、接待科、會務科、後勤科、民眾工作科。下屬單位為“縣政府招待所”及“駐渝辦事處”“後勤服務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潼南縣機關事務局
  • 行政區域:潼南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接待科,會務科,安保科,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和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事務管理和政務接待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擬定並組織實施縣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
(二)負責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各區、市、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各區、市、縣黨政代表團,市委、市政府綜合考察調研工作組,縣委、縣政府主辦的重大活動以及其他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接待工作領導審批的重要來賓來潼的政務接待工作,協助指導縣直部門、鎮鄉街的政務接待工作。
(三)負責縣四大班子研究決定的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其他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查批准由縣財政負擔經費的會議的會務工作。
(四)根據授權管理行政中心、接待中心大樓及四大班子其他公房,負責維護其固定資產、設施設備。
(五)按照政府採購制度和實施細則,負責辦理縣四大班子固定資產、物資採購等納入政府採購範疇的採購事務。
(六)管理潼南縣接待中心,指導其搞好縣級機關職工後勤服務保障和接待服務工作,管理縣政府招待所及縣政府駐渝辦事處的國有資產,負責協調、指導兩其經營活動,領導其黨建和群團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縣公務車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核定、配備、審批工作;完成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公務車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鎮街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九)協助、指導縣直部門、鎮街做好政務接待、會務等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潼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設兩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黨政信息工作;負責勞資人事財務工作;負責局機構黨建、群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局內考勤及目標考核工作;協調組織四大班子機關幹部、職工業餘文體活動、社區活動及其他公益活動;負責行政中心及四大班子其他公房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中心水電氣設施設備管理、環境綠化美化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智慧型化辦公網路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務車輛管理和局機關小車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待科

負責職能範圍內的接待工作;指導全縣公務接待工作,研究全縣公務接待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用於公務接待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招待所和駐渝辦的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務科

承辦全縣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會務工作;指導全縣會務工作,研究全縣會議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屬機關事務局管理的或委託機關事務局管理的會議室的管理工作,確保有序使用;負責會場服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負責會務設備用品的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保科

負責保全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維護行政中心正常辦公秩序,做好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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