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加掛潮州市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牌子),為市人民政府主管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 方言:潮汕話
  • 著名景點:牌坊街
  • 內設機構: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風景名勝區等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城市市政建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牽頭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市轄區的城市綜合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城區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有關城市管理(不含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按授權調動市各城管職能部門的執法隊伍。
(四)負責組織城市管理責任單位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檢查、評議、考核、總結、獎懲;負責市與區之間、部門之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協調的事宜。
(五)辦理由政府投資的各項市政建設項目的有關事項。
(六)負責組織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審核本級許可權涉及的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項目,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市城區戶外市政排水管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七)負責對市政建設、城市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有關事項的審核、審批、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按授權負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資源使用權的拍賣工作。
(八)負責市城區城市綠化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西湖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審查、報批、建設、管理、利用、保護等工作。
(十)組織城市綠化、市政園林的科研活動,推廣套用相關的科技成果。
(十一)協調和監督檢查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和業務考核。
(十二)負責城市綜合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公民的城市綜合管理意識。
(十三)管理屬下單位。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保衛、安全、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指導屬下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紀檢、監察、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部署、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處理屬下單位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
(三)法制與檢查監督科
負責起草相關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城市綜合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公民的城市綜合管理意識;承擔有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市城區的城市管理各項活動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城市管理責任單位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檢查、評議、考核、總結、獎懲;負責市與區之間、部門之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協調的事宜;負責規範、監督執法行為和辦案程式;查處城市管理監察執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協調有關執法管理中的矛盾糾紛;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法律學習和業務培訓;牽頭辦理局承擔的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受理民眾對違反城市管理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行政執法科
負責市城區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有關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牽頭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工作;按授權負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資源使用權的拍賣工作;負責城市綜合管理的統計工作。
(五)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科
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城區建築物、構築物、公共場所以及公共設施、廣告標誌的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質量標準、技術規範;指導、協調、監督市區市容與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參與和市容環境衛生相關規劃設計的評審;負責對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服務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城區垃圾的處理;協調、監督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市轄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
擬訂市政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辦理由政府投資的各項市政建設項目的有關事項;負責申請挖掘城市道路,依附城市道路鋪設、架設各種管線、桿線設施,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等事項的勘查、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區市政設施維護、管養、勘察、設計任務的下達;組織實施市城區市政設施維護、管養項目的建設計畫,組織市城區市政設施維護、管養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市城區內道路、橋涵、隧道、路燈等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組織市城區戶外市政排水管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對市城區市政設施維護、管養等建設資金的審核工作;參與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和接管工作;組織城市市政的科研活動,推廣套用相關的科技成果。
(七)園林綠化與風景管理科
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工作;承辦對市城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住宅區項目按建築面積計征綠化費,對配套綠化用地指標和綠化工程進行審核、監督、驗收;負責指導和監督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內的園林綠化、景觀衛生、遊樂經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辦市城區城市綠化及風景名勝區的審批、審核、報批事項;承辦園林綠化企業申報二級以下(含二級)資質的核准工作;承辦對屬下園林綠化單位發展項目進行調查和可行性論證工作;組織城市綠化、園林的科研活動,推廣套用相關的科技成果。
(八)財務與審計科
承辦城市管理、市政園林公用事業各項經費的計畫、預決算、調配、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屬下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設大廈10樓
潮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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