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由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五部分。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安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編制單位: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報告內容,主動公開,申請公開,收費減免,複議訴訟,問題及改進,

報告內容

一、概述
縣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規範全縣政務公開方式,深化公開內容,突出公開重點,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全縣政務公開工作。一年來,我縣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
(一)強化領導,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運行
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縣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對縣直各部門、各鎮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各鎮、各部門也相應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我縣還完善政務公開的各項規定和各種內部管理制度,重點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和公示制等制度,有力地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我縣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條例》頒布實施,組織縣屬有關部門人員開展了學習宣傳貫徹活動,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二)狠抓落實,健全政務公開的內容與形式。
政務公開工作的關鍵是深化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我縣結合實際,堅持依法公開,真實公開,不斷查漏補缺。堅持定期、不定期更新公開內容;不斷創新公開形式,增強信息公開的效果;推動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豐富公開內容。
(三)嚴格督查,穩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為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縣政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縣直單位的政務公開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對個別公開不及時、工作進展緩慢、公開不規範的單位予以批評糾正、督促整改。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中,我們注意做好三方面結合:一是同落實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產權交易等制度相結合,實現公開透明、平等競爭、規範操作。二是同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相結合,切實為企業、為民眾服務。三是同機關效能建設結合,提高執政能力。

主動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和類別
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06條信息,其中公告112條、新聞494條。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採取下列方式予以公開:
1.以公開欄為公開陣地。我縣進一步督促縣直各單位在辦公場所的顯眼位置,統一把行政職能、職責範圍、辦事程式、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服務承諾以及各種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內容予以公開上牆,並在公開欄旁邊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為民眾辦事、監督提供方便。
2.以辦事大廳為公開陣地。我縣有公安、國土、建設、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的實際,在局機關及基層單位設立辦事大廳,統一上牆公布各項政務信息,公布各項辦文辦事結果。
3.以電子平台為公開陣地。利用潮州市政府公眾網、潮安縣政府公眾網、潮安縣支柱產業網、潮安縣山區信息網、潮安綜合信息資源庫、潮州市政府公眾網,及時發布政務信息。同時建立農村黨風廉政信息公開平台,與省、市網站併網運行,農村黨務、村務、政務以及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都上網公開並定期更新,民眾可通過114查詢、手機短訊、網際網路直接了解情況。
4.以新聞媒體為公開陣地,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申請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我縣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事項。

收費減免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我縣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收取費用。

複議訴訟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我縣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問題及改進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1年,我縣在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但也存在信息公開不及時,公開的內容不全面,形式創新意識不夠等,對此,我縣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一是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調整、修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制度規程,拓寬信息公開範圍,規範信息公開程式,提高信息公開效率,充分發揮《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報》和潮州市政府入口網站、潮安縣政府入口網站的作用,依法做好政府的信息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強化調研指導。密切與各鎮、各部門相關工作機構的聯繫,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民眾需求和關切,找準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加大組織協調和統籌指導力度,保證制定的對策措施更加有效可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實際。三是進一步開展督查培訓。不定期對各鎮、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和國家、省政府、市政府有關要求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舉辦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提高各鎮、各部門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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