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監察局

潁上縣監察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監察局
  • 地點:潁上縣
  • 主要職責:代表潁上縣政府行使監察職能關
  • 性質:行政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內 設 機 構,辦公室,研究室,宣傳教育室,執法監察一室,執法監察二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正不正之風室,信訪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案件審理室,督察室,

主要職責

潁上縣監察局是代表潁上縣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縣監察局為行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
(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內 設 機 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總結、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協調工作,編報信息和縣紀委、縣監察局大事記;承擔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情況的綜合、分析及統計等工作;承擔機關秘書、文印、檔案、機要、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處理、督辦上級和本委、局領導交辦的事項;管理本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以及對外接待等工作;協調本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本委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研究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政策和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負責起草委局重要檔案(包括為縣委、縣政府代擬的重要文稿)等。負責組織起草、修改、解釋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法規、規章和重要的政策性規定與規範性檔案;負責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稿的審議;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室開展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宣傳教育;指導、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法規工作。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負責黨風廉政電化教育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執法監察一室

負責監督檢查縣直屬部門(單位)和各鄉鎮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指導檢查全縣執法監察工作。

執法監察二室

(經濟環境、政風建設投訴中心)
負責受理涉及政風建設和外來投資者、僑資企業、個私企業投訴事項,按規定程式對所受理的投訴事項進行交辦和督辦,直接查辦典型投訴,對行政違規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所辦理的投訴事項進行跟蹤回訪,保證問題得到切實解決;負責收集外來投資者、僑資企業、個私企業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綜合分析全縣政風建設和投資環境的形勢,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委、監察局報告工作;負責全縣政風建設和外來投資者、僑資企業、個私企業投訴受理及處理情況的統計、綜合和總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典型投訴件的辦理情況。

黨風廉政建設室

(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乾部提拔任用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中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幹部貫徹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制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承擔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糾正不正之風室

(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行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組織開展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縣行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措施的貫徹落實。

信訪室

(縣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轉送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指導、督促、催辦信訪案件,開展信訪監督;辦理一些時間緊、情節單一的案件和報復舉報人的案件;核查信訪問題,提供案件線索,疏導上訪民眾;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

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承辦縣直部門(單位)縣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縣直部門(單位)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縣直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承辦鄉鎮縣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鄉鎮黨政組織及縣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鄉鎮紀檢監察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查處理縣紀委、縣監察局立案檢查、調查及司法機關移送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審理下級報批案件及徵求意見的案件,審核備案案件;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複查、備案、協審等工作。

督察室

負責督察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風紀;督察縣紀委監察局研究安排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落實情況;督察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處分決定的落實。
機關黨總支 負責縣紀委監察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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