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建設局

潁上縣建設局

潁上縣建設局成立於1978年4月,始稱“潁上縣基本建設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建設的主管部門,擔負著全縣城鄉建設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職責。1984年以來先後更名為“潁上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和“潁上縣建設委員會”,2003年改為“潁上縣建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建設局
  • 隸屬:潁上縣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1978年4月
  • 地址:解放中路79號
主要機構,主要職責,

主要機構

建設局內設有辦公室、體改法規股、規劃股、城市建設股、村鎮建設股、建築建材管理股、安全質量股等7個股室;下屬園林管理處、市政管理處、路燈管理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勘察設計室和城建監察隊等6個職能部門和事業單位;並下轄自來水公司、污水處理廠、公交公司、建築工程綜合技術服務處、縣輪窯廠等5個企業。

主要職責

作為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建設的主管部門,縣建設局主要有以下職責:
潁上縣建設局
1、研究制訂全縣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材工業、測繪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階段的國家、省標準定額和行業的標準定額;組織制訂全縣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投資估算指標、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3、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建築施工的招投標有關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監督有關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綜合管理全縣工程監理工作;規範和管理建築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
4、指導與制訂城市的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的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全縣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報批全縣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文化保護區;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5、指導全縣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與管理全縣城市供水、排水、廣告設施、道路、燃氣、供熱、公共客運交通、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雕塑工作;主管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綜合管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城市綜合治理、城建監察和防洪排澇工作。
6、負責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參與村鎮的綜合開發和村鎮建設的社會化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小康村建設工作。
7、制訂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工作。
8、制訂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指導行為的體制改革、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工作及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9、管理全縣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計畫、標準、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管理建設待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省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開展對外工程承包。房地產和勞務合作業務。
10、研究制訂搞好建材企業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動建材企業的體制改革。
11、執行建材產品的標準,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對建材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
12、管理全縣建材行業和科技發展、技術引進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動牆改和散裝水泥工作的開展。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