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

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現場稽查排污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情況,設定四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
  • 內設機構:城區監察中隊
  • 人員編制:12名
  • 部門:農村監察中隊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和《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省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要求,設定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副科級)。縣環境監察大隊受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在全縣履行環境保護執法監察職能。

主要職責

1、傳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2、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察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3、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參與處理;
4、境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提出處罰意見;
5、法定的許可權內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6、政府或縣環境保護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對本縣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糾紛以及民眾舉報的環境問題和人民來信來訪來電
進行調查,並參與處理;
8、負責現場稽查排污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情況;
9、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和排污費財務管理工作;
10、負責自然生態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現場監督、監察工作;
11、負責統一管理全縣環境監察業務工作,執行環境監察報告制度;
12、參與編制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並對治理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設定四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隊領導處理本隊日常事務工作和協調督促落實隊領導的工作安排;負責隊內的會議組織、文電收發、檔案管理和保密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環境監察人員履職履責、執法執紀情況;負責環境監察統計和排污費管理、統計工作;負責環境來信來訪接待和環保熱線的查處辦理工作;負責組織環境監察應急和執法援助工作。
2、城區監察中隊
負責賓館、飯店、浴池、桑拿、洗修車、歌舞廳等行業的排污申報登記及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賓館、飯店、浴池、桑拿、洗修車、歌舞廳等行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重點菸塵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工地現場監理工作;負責建築申報登記和建築噪聲超標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三產污染事故調查取證、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城區噪聲管理工作。
3、農村監察中隊
負責全縣醫院、輪窯廠、米廠、麵粉廠以及鄉鎮浴池、中小企業的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費徵收以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農村污染源現場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農村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業生態監察及污染源調查工作。
4、企業監察中隊
負責大中型企業、謝橋和古城地銷煤的污染申報登記、排污費徵收以及監督管理和污染信訪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大中型企業環境現場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大中型企業環境污染糾紛調查處理;負責大中型企業排污口規範的整治和“三同時”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潁上縣環境監察大隊核定事業編制12名。其中隊長1名、副隊長2名,股級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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