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並提出建議;督促、檢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規程;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並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研究擬訂全區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對職責範圍內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行為進行查處等。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漢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59號),設立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職能:
1、增加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2、劃入職業衛生安全管理職能。
3、劃入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能。
(二)加強職能:
1、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2、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並提出建議;督促、檢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規程;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評工作。
(三)負責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並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研究擬訂全區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五)依法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對職責範圍內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行為進行查處。
(六)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相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下同)、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和檢測檢驗。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區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4個股:
1、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辦股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普法、安保、機構編制、車輛管理及人事管理、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督落實局效能建設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安全監管股
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區安全生產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指導、協調、參與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人員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及教育、旅遊、林業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及安全生產信息、新聞宣傳工作。依法對工礦、危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礦安全監管股
按分級負責原則,承擔全區礦山、電力、貿易、機械、冶金、輕工、紡織、建材、菸草、建築企業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開展有關安全生產科研成果的技術推廣工作;組織相關行業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本業務範圍內安全事故案件審理相關工作;配合綜合安全監管股調查處理本業務安全生產事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化安全監管股
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初審申報工作和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配合綜合安全監管股開展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工作;負責做好本業務範圍內安全事故的案件審理相關工作;配合綜合安全監管股調查處理本業務安全生產事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漢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
工勤編制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組織按相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其他事項

1、劃入原區經濟貿易局負責的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經貿局不再承擔此項職能。
2、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審核、轉報工作;
3、劃入原區衛生局負責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區衛生局擬定職業衛生地方法規、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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