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轉變職能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5]50號),設立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管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主管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
  • 辦公地點:安康市濱江大道1號
  • 現任局長:陶柏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住房保障、城鄉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擬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公(廉)租房政策及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公(廉)租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擬定棚戶區改造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資金監管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康中心城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棚戶區改造資金安排。
(四)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編制、組織實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組織擬定公房出售、出租價格和租金標準;負責中心城市公(廉)租房管理;負責房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並指導全市房產交易、抵押、租賃、中介服務、價格評估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
(五)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制定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中長期規劃、政策和規章;負責中心城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及發證工作;組織制定住宅建設、房屋徵收、房地產市場、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建設與發展職責,研究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心城市內澇防治和管網工程建設項目的報批、組織實施;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城市道路占用開挖、市容管理、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及環衛工作;負責對風景名勝區、園林城市創建審核上報和保護、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燃氣管理工作;編制燃氣行業規劃,擬定有關技術標準;負責全市燃氣經營和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市燃氣行業監管和指導縣區對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定村莊和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及重點鎮、文化旅遊名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負責重點鎮、文化旅遊名鎮、宜居小鎮宜居村莊、傳統村落申報創建和發展保護工作。
(十)負責全市城鎮無害化垃圾場、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營指導、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中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收繳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綠化工作,負責中心城市綠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綠線審批工作,負責綠化園林企業資質管理和審核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建設監察工作,負責中心城市市政、綠化、房地產、天然氣、建築節能、市容管理等執法監察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項目、城市維護項目、城市綠化項目和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的造價審查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與推廣節能建築的組織協調、基金監管、規劃指導和節能建築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示範項目,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工作;監督、檢查建築節能的實施,負責綠色建築推廣及綠色建築評價標示的申報和評審驗收工作,負責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備案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安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6個科室。
(一)政辦科(監察室)  
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負責建設大廈的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工青婦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管工作;負責中心城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築節能與牆改費、占道使用費、開挖修復費、綠化補償金、戶外廣告使用費收繳工作;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擬定申報局管各類專項資金計畫;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籌集、管理、預決算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收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內外資金管理使用及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財務收支、專項資金、基建項目的審計銜接、協調配合工作,負責職工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核繳及管理,負責機關工會經費收繳、核算管理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住房保障體系有關政策、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建設、管理考核、信息報送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計畫、立項、可行性研究的報審等工作;承辦中、省公(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負責住房保障項目包裝爭取工作。  
(四)房產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指導與管理;擬定房地產開發、交易、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負責中心城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及發證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審核工作;指導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市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城市危房鑑定工作;負責房產信息報送、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城市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研究擬訂城市建設有關政策、制度、措施;指導各縣區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建設信息報送工作,負責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和審核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及報批工作,負責園林城市創建申報,園林式單位的指導與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市綠線審批、綠化占用、移植、修建審批工作;負責中心城市道路架設、管線、臨時占道、挖掘、排水管線接入審批工作;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管理工作;編制燃氣行業規劃,擬定有關技術標準;負責全市燃氣經營和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市燃氣行業監管和指導縣區對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項目管理科  
負責編制中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年度投資計畫;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立項、論證、報批、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和申報工作;負責項目的招商和包裝爭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中心城市項目驗收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中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統計工作。

其他事項

管理市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市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業機構,主要承辦全市村鎮建設政策、法規、改革方案和規章制度的擬定;負責指導建制鎮、村莊的建設管理和村鎮建設先進技術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指導省、市級重點鎮建設、村莊環境整治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負責編報村鎮建設各類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村鎮建設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城鎮和及重點鎮、文化旅遊名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負責重點鎮、文化旅遊名鎮、宜居小鎮宜居村莊、傳統村落申報創建和發展保護工作。

現任領導

陶柏林(黨委書記、局長):領導市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張兆明(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黨務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機關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住建局系統財務資產管理、信訪維穩、工會、幹部人事、教育培訓、政策法規、政務服務工作;負責中心城市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扶貧工作。分管政辦科、機關黨委、工會、市住建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市政設施管理處、市造價站。
段平安:(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城市建設、村鎮建設、人居環境改善、公用事業建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分管城建科、村鎮辦、市園林綠化處。
何向發(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項目前期包裝、招商引資,住房保障、房屋徵收、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城東大橋指揮部、長春片區建設指揮部管理工作。分管項目科、保障科、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徵收辦(棚改辦)。
王賢良(總工程師):負責城市市容管理、節水管理、兩場建設、建築節能、科技進步工作,負責局系統管理項目的工程技術審核把關工作,分管市容辦(市污水垃圾處理管理辦公室)、市城建監察支隊、市牆改辦。
張曉強(市房管局局長):負責房地產業管理、物業行業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分管房產監管科。
唐建強(副調研員):負責局機關黨委、工會、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協助張兆明同志負責信訪維穩及局系統扶貧交友工作,協助段平安同志負責脫貧攻堅危房改造工作。
陳光浩(副調研員):負責“氣化安康”建設、燃氣行業管理、局系統安全生產及系統“雙創”等工作,分管局內設創建辦、燃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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