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漢中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已經漢中市政府同意,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9日
  • 發布單位: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省政府《陝西省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陝政辦發〔2022〕8號),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持續改善全市空氣品質,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持續鞏固“十三五”空氣品質改善成果,完成省上下達的優良天數比率、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任務。
二、重點工作
(一)突出重點,著力打好三場攻堅戰。
1.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為重點時段,聚焦PM2.5污染,持續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不斷降低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和強度;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和布局最佳化調整,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排放深度治理,進一步強化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維監管,加快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嚴控煤炭消費增長,持續做好冬季清潔取暖,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堅持聯防聯控、協同應對,進一步強化區域協作機制,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落實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完善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
2.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精細管理。堅持提升能力、補齊短板,圍繞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不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不達標等突出問題,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和原輔材料達標情況檢查,加快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推進油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進一步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加快推進石化、現代煤化工、焦化、農藥、製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推進涉揮發性有機物產業聚集區整治提升,加強夏季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2022年,全市臭氧濃度穩中有降,力爭實現PM2.5和臭氧濃度雙降。
3.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以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為監管重點,聚焦煤炭、焦炭、礦石運輸通道,持續深入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持續提升綠色交通運輸能力;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推動車輛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強化重點工礦企業移動源應急管控。堅持源頭防控,加快運輸結構調整和車船清潔化推進;堅持過程防控,突出重點用車企業清潔運輸主體責任,健全重點企業用車管理制度;堅持協同防控,加強政策系統性、協調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強化部門聯合監管和執法。2022年,運輸結構、車船結構清潔低碳程度明顯提高,燃油質量持續改善。
(二)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4.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煤化工等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重點區域嚴禁新增化工園區(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濱江新區發展服務中心落實。以下任務未明確具體落實單位的,均需各縣區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濱江新區發展服務中心落實,不再專門說明)。嚴格落實“三線一單”、規劃環評、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推動有條件的高爐—轉爐長流程企業就地改造轉型發展電爐短流程煉鋼(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勉縣、略陽縣政府落實)。
5.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重點針對鑄造、耐火材料、石灰、礦物棉、獨立軋鋼、有色、煤炭採選、化工、包裝印刷、家具、彩塗板、零部件製造、人造板等行業和使用溶劑型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涉有機化工生產的企業,按省上工作安排,完成產業聚集區排查工作,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通過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不斷最佳化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政策(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實施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專項行動。
6.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對標《漢中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查漏補缺,依法查處整治不達標工業爐窯。重點針對玻璃、煤化工、無機化工、化肥、有色、鑄造、石灰、磚瓦等行業實施深度治理。玻璃、鑄造、石灰等行業爐窯,實施提標改造。加快開展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型煤氣化工藝改造工作。在重點行業實施低效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對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設施工藝類型、處理能力、建設運行情況等開展排查,建立工作檯賬。重點排查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鹼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等低效治理技術,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依法關停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因地制宜推動一批採用低效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7.開展磚瓦窯綜合整治。以中央環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為切入點,持續鞏固磚瓦窯綜合整治工作成效。嚴格按照《漢中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通過升級改造,提升磚瓦窯行業治理水平。到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燒結類磚瓦企業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通過淘汰取締,進一步最佳化產業布局。到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中淘汰類燒結類磚瓦企業淘汰工作(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
(四)實施重點行業升級改造專項行動。
8.推進鋼鐵等行業企業超低排放。獨立燒結、球團、軋鋼等企業參照長流程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動水泥、焦化行業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工作。到2022年底,陝鋼集團漢中分公司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勉縣、略陽縣政府落實)。
9.持續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逐步擴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範圍,進一步完善績效分級指標,形成行業技術規範。績效分級實施動態更新工作,落實重點行業企業精準減排和績效分級差異管控。持續推進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建立健全差異化管控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10.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11.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各縣區對照排查整治清單,全面梳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台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特徵、組分等匹配性,對採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採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加快推進升級改造,嚴把工程質量,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六)推進清潔能源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2.持續推進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壓減非電用煤,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逐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推動油品質量升級。到2022年底,力爭全市天然氣消費1.7億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左右,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40%;力爭全市全面供應國6b車用汽油,停止銷售國6a及以下標準汽油(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配合)。
13.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城市建成區著力整合供熱資源,加快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充分釋放燃煤電廠、工業餘熱等供熱能力,發展長輸供熱項目,淘汰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摸清全市清潔取暖現狀,核算清潔取暖率,並逐步推動提升。堅持“因地制宜、先立後破”的原則,加大民用和農業散煤替代力度,完善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相關平川縣區要在確保民眾溫暖過冬和民眾自願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民眾生活用能清潔能源替代,並嚴防“一刀切”。漢台區、南鄭區要在現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基礎上,摸清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內散煤用戶底數,制定並實施民眾生活用能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計畫,確保10月底前實現“禁燃區”散煤用戶“清零”。城固縣、洋縣、勉縣也要摸清轄區重點區域中心點3公里範圍內散煤用戶底數,並積極謀劃包裝散煤連片治理項目,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支持(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配合)。
14.持續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改造。加快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進一步加大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鞏固力度(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15.持續推進鍋爐綜合整治。嚴格執行《陝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鞏固燃煤鍋爐拆改成效、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成果,對保留的供暖鍋爐和新建的燃氣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實施“冬病夏治”,確保採暖期穩定達標排放。推動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到2022年底,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七)推進運輸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6.大力推動貨物運輸“公轉鐵”。推進中長距離大宗貨物、貨櫃運輸從公路轉向鐵路。加強煤礦、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等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持續推動鐵路貨運重點項目建設。推動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原則上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漢中車務段配合)。
17.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形成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對燃氣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安裝、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開展執法行動(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全面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對抽檢排放超標的在用機動車,責令其維修,在達標後方可繼續使用(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18.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各縣區制定老舊汽車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畫,採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含場內車輛)淘汰工作,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強化機動車制維修機構(M站)管理(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配合)。加強機動車檢測機構規範管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和銷毀(市商務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19.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以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計程車、網約車、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推進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新能源車輛比例同比顯著提高(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機場管理局、西部機場集團漢中機場有限公司、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漢中車務段配合)。
(八)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0.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不符合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機械限制在控制區內使用。各縣區和各市級園區要制定年度抽檢抽測計畫,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等,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抽檢比例不得低於2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場管理局配合)。
21.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需符合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漢中海關配合)。因地制宜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以及火電、鋼鐵、煤炭、焦化、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各縣區制定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計畫,鼓勵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場管理局配合)。
(九)推進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2.推進建築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到2022年底,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提升到60%、裝配式建築占比達到24%。嚴格落實建築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在工地公示具體防治措施及負責人信息,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嚴格落實建築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六個百分之百”,將建築施工揚塵防治落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市住建局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加大管線開挖、敷設、道路建設等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力度,落實定人定崗監管責任,建立監管台賬,並定期更新,採取現場檢查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督促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各項揚塵防治措施。核查渣土車密閉化改裝改造,確保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加強施工揚塵監管執法,對問題嚴重的施工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公安局配合)。
23.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接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市城管局負責城市建成區內道路清掃灑水保潔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建成區外道路清掃灑水保潔工作)。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道路揚塵全過程監督。加強城市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閒置土地綠化、硬化,對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有條件的實施路面硬化(市城管局負責)。鼓勵長距離的城市道路、市政線性工程、水利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市城管局負責城市道路工程和市政線性工程施工管理,市水利局負責水利線性工程施工管理)。
24.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管控。針對鑄造、鐵合金、焦化、水泥熟料、磚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屬冶煉、商砼、礦山、采砂等行業企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粉粒類物料堆放場以及大型煤炭和礦石物料堆場,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乾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治理,市住建局負責商砼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治理,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礦山企業和河道外采砂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治理,市水利局負責河道內采砂企業物料堆場揚塵治理)。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逐月實施縣區降塵量監測排名(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實施面源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5.加快推進秸稈綜合治理。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全面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強化秸稈禁燒管控,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專項巡查,對秸稈焚燒問題突出誘發重污染天氣的,嚴肅追責問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6.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合理布局。擬開設餐飲服務的建築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市住建局負責)。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保持穩定達標運行和定期維護,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鎮辦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運行狀態監控。加大油煙超標排放、違法露天燒烤等監管執法力度(市城管局負責)。
27.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種養結合循環利用技術模式。穩步推進生豬、家禽養殖圈舍封閉式管理,推廣套用畜禽糞污封閉式收集、貯存、處理技術工藝。積極推進測土配方,最佳化肥料品種,推廣肥料深施、水肥一體化等高效施肥技術,鼓勵有機肥替代。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28.綜合治理惡臭污染。化工、製藥、工業塗裝等行業結合揮發性有機物防治開展綜合治理;橡膠、塑膠、食品加工等行業強化惡臭氣體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等加大密閉收集力度,因地制宜採取脫臭措施;探索研究小規模養殖場和散養戶糞污收集處理方式;對惡臭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安裝線上監測,實時監測預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十一)開展監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29.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第二輪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問題及民眾信訪問題,特別是中央通報典型案例以及民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大氣環境問題,加大檢查督辦力度,確保高質量整改到位。適時開展大氣專項督查,對督查發現的重要大氣環境問題及失職失責情形,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移交並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30.強化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圍繞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加大執法幫扶包抓力度。在重點時段,組織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績效評級企業核查等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定期通報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套用,探索建立“重點專項幫扶+遠程監督幫扶”工作模式,強化基層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31.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組織開展儲、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工作,確保達標排放(市商務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對汽車罐車密封性能定期檢測,嚴厲查處在卸油、髮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車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32.強化黑加油站點攻堅。對黑加油站點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防“死灰復燃”。組織開展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工作。嚴查利用各種改裝車輛無證經營、非法流動銷售車用汽油、柴油等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查處未按計畫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的加油站(市商務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查處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違法經營活動(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33.強化油質和煤質監管。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劣質煤行為,加大對生產、銷售的油品和散煤經銷點進行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將汽油(含乙醇汽油)蒸氣壓指標作為汽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驗項目。加大相關產品抽檢頻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4.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管理,全面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加大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企業檢查處罰力度。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明確減排區域、減排行業和減排可行性技術,緊抓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完善重點減排工程調度、通報、考核制度(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完善配套措施,落實治理責任。各縣區、各市級園區要把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分解目標任務,細化治理措施,科學安排進度,有序推進實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完善聯防聯控。強化平川縣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進一步推進區域應急回響,推動市縣聯防、部門聯動,提升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能力。
(三)最佳化應急管理。2022年9月底前,指導各縣區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繼續實行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開展重大活動空氣污染氣象條件等級預報、空氣品質預報、臭氧預報服務,探索重大活動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機制。
(四)嚴格考核問責。將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空氣品質明顯惡化、年度目標任務進展滯後的縣區和市級園區,綜合運用通報排名和督查、交辦、督辦、約談、問責“五步法”跟蹤問效機制,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
(五)深化抓點示範。探索建立市縣聯動抓點示範工作機制,各縣區(市級園區)和市級有關部門圍繞上述專項行動和相關治理措施,加快解決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在重點行業企業升級改造、重點企業績效分級管理、農村清潔取暖推廣等方面培育市、縣兩級典型示範項目,以點帶面,推進轄區環境保護水平持續提升。
(六)加大項目引領。以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重點涉氣行業深度治理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以及大氣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等方面為重點,積極申報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激勵支持企業落實治理主體責任,加快實施提標改造,保障順利實施。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類項目徵集和儲備,統籌資金,加大重點項目支持力度。
(七)強化科技支撐。推動市級大氣污染源清單化管理。積極探索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技術手段和管理機制,持續推進“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鼓勵開展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主要來源和傳輸規律的研究。支持開展適用於中小型企業低濃度、大風量廢氣的高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以及低溫脫硝、氨逃逸精準調控等技術和裝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支持分類型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徑研究以及大氣污染防治人工影響天氣保障技術的探索和試驗研究。
(八)抓好輿論引導。加強重大輿情應對和風險防控,營造全民參與、全民共治良好氛圍。加強媒體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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