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

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

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副處級,加掛市文物局牌子。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新聞大廈
  • 所屬部門: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蘭凌翔(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滿洲里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文物管理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事業及相關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加強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陣地意識形態安全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管理、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旅遊活動開展。
(四)管理、指導、規劃全市文化藝術工作,管理、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生產和發展。
(五)負責體育工作管理。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工作的開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承辦參加全國、全區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及各類單項比賽。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六)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七)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體旅遊廣播電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惠民工程。指導、監督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負責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組織文物保護宣傳,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我市歷史文化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促進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文化旅遊產品和紀念品開發。負責文化旅遊標準化建設,制定相關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和文化旅遊產品、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健康發展。指導、監管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人才開發和隊伍建設。指導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國際、國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體育、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系統重大工程、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和保衛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農牧部門負責漁港水域安全監管,體育部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舶安全監管,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文電、會議、保密、信息、信訪、督查、檔案、改革、政務公開、電子政務、軟體正版化、後勤等工作。負責全局性文稿和綜合性工作報告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統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二)公共文化科。擬訂公共文化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導向性、示範性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實施文化公益服務項目和工程。指導民眾文化和專業文化工作。指導全市圖書館、博物館、群藝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大型文藝活動和藝術展演等。監督管理全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
(三)傳媒管理科。監管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機構。監管廣播電視媒體節目、欄目、廣告,以及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播出。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生產創作。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廣播電視機構開展融媒體建設,指導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監管境外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
(四)體育管理科。擬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組織承辦國家、自治區級重大競技體育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及各體育單項比賽。負責培養和輸送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並組織參加國家、自治區級體育競賽。指導管理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和青少年體育競賽。負責全市裁判員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場、館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五)文物和非遺科。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古籍的發掘、鑑定、保護搶救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開展各級各類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評審工作。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資料庫建設。指導全市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傳統工藝振興工作。
(六)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及經營活動、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工作,指導旅遊星級飯店發展和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和監管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市場重大案件。
(七)對外合作與交流科。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擬定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宣傳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和市場推廣、產品推介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全市重大文化、旅遊節慶和民俗節日活動。承辦文化、體育和旅遊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檔案的商簽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體育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八)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重點會展的組織實施等活動。指導文化、體育、旅遊、廣電產業項目的論證、推進和招商引資工作,編制、申報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文化、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負責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負責旅遊信息和統計編纂、整理和報送工作。組織指導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
設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創建和紀檢、群團等工作。

下屬機構

  (一)滿洲里市旅遊事業發展中心
  滿洲里市旅遊事業發展中心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參與實施全市旅遊產品開發;負責旅遊諮詢服務。
  (2)參與開展各類旅遊宣傳推廣、志願服務活動和旅遊外事工作;協助開展旅遊資源調查和旅遊統計。
  (3)參與開展智慧旅遊建設和運行工作。
  (4)承擔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等工作。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滿洲里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滿洲里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開展滿洲里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參與擬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發展規劃。
  (2)承擔各類體育社會組織的溝通聯繫工作;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
  (3)協助推動體育產業發展,協助開展社會體育賽事開發推廣工作;負責涉外體育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4)承擔體育場館的日常維護與管理,為各類賽事項目提供服務。
  (5)協助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開展各類體育項目的青少年業餘訓練。
  (6)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滿洲里博物館
  滿洲里市博物館(掛滿洲里市文物保護中心牌子)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參與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計畫。
  (2)承擔博物館的陳列、展覽及文物藏品的徵集、鑑定、管理、預防性保護、修復等工作。
  (3)承擔博物館免費開放、參觀接待、社會教育工作。
  (4)承擔全市範圍內的文物考古調查和搶救性發掘等事務性工作。
  (5)開展滿洲里歷史、文化及館藏文物的研究和相關學術交流合作活動。
  (6)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推進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
  (7)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滿洲里市烏蘭牧騎
  滿洲里市烏蘭牧騎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承擔歌舞、話劇、音樂等文藝創作、演出及推廣工作。
  (2)承擔歌舞、音樂藝術的整理、傳承、保護、研究、交流、人才培訓等工作。
  (3)傳承和弘揚烏蘭牧騎精神,開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層開展綜合服務活動。
  (4)輔導民眾業餘文藝演出和創作活動,培養基層文藝骨幹。
  (5)承擔劇場的日常運營、維護管理工作。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重大文藝活動。
  (7)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綜合保障中心
  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綜合保障中心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承擔文體旅遊廣電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性工作。
  (2)承擔機關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機要交通、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內部審計等事務性工作。
  (3)承擔辦公區域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等後勤保障服務性工作。
  (4)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六)滿洲里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
  滿洲里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計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以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名義實行統一執法,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宗教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
  (3)受委託承擔全市“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4)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黨務、人事、財務、辦公室日常事務性工作。
  (2)執法監督室。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建設使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案件的投訴舉報受理工作。負責執法案卷的歸檔整理等工作。
  (3)執法一隊。負責轄區內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等方面的綜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轄區內“掃黃打非”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4)執法二隊。負責轄區內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等方面的綜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轄區內“掃黃打非”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5)執法三隊。負責轄區內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等方面的綜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轄區內“掃黃打非”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七)滿洲里市體育彩票中心
  滿洲里市體育彩票中心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體育彩票管理辦法和運營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資金歸集結算等工作。
  (3)承擔全市體育彩票代銷、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體育彩票投注站點的形象建設、業務培訓等工作。
  (4)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八)滿洲里市民眾藝術館
  滿洲里市民眾藝術館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負責文化藝術知識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
  (2)開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間文化理論研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工作;承擔藝術檔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開發利用等工作。
  (3)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相關資料庫套用工作;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四級名錄體系建設。
  (4)組織開展全市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工作。
  (5)承擔數字文化館的套用推廣服務工作。
  (6)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助推與俄、蒙文化交流工作。
  (7)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九)滿洲里市圖書館
  滿洲里市圖書館為滿洲里市文體旅遊廣電局(掛滿洲里市文物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1.主要職責
  (1)承擔圖書等文獻資料的收集、整理、分編、保存、呈繳、利用等工作。
  (2)承擔面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提供圖書借閱、參考諮詢、圖書情報信息等服務工作。
  (3)承擔推進市本級圖書館智慧化建設、數字文化資源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4)負責推動、引導、服務全民閱讀,助力書香社會建設;組織開展講座、閱讀推廣、展覽等公益性活動;承擔為基層圖書館(室)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等工作。
  (5)開展地方文獻、民族文獻和古籍文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保護、利用等工作。
  (6)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閆梅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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