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服飾
男子旗裝
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
清初,穿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至康雍年間滿族男子穿用馬褂的習俗已盛行,青年喜著馬褂以示武勇。以後,由於清帝提倡騎射,經常以馬褂賞賜臣下,竟成為一種“禮服”。皇帝賞給“黃馬褂”也成為極高的榮譽。
女子旗裝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裝,或外罩坎肩。服裝多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繡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繡花鞋,褲腿扎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歡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籤、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製,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
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要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這樣縫製的旗袍是最完美的。
鞋子特色
滿族婦女不纏腳,所有鞋子繡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髮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髮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髮梳成辮子並挽成單髮髻,結婚後的髮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髮型把頭髮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
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
貴族服飾
禮服
清代皇帝的服裝基本上分為禮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和便服幾大類。其中禮服包括朝袍、端罩(一種外褂)和袞服(既可與朝袍套穿,也可與龍袍和常服袍一起穿的衣服);吉服包括袞服、龍袍;常服則是介於禮服和便服之間的一種服裝;外出或打獵穿行服,雨雪天穿雨服。按清朝《
大清會典》規定,皇帝的朝服一般“色用明黃”,還用於御殿朝賀及地壇祭地、先農壇和祭太廟等場合。至於其他顏色朝服的穿用,則在祭天和天壇祈谷時用藍色,日壇朝日用紅色,月壇夕月時用月白色,即淺色藍。
吉服
吉服主要用於吉慶節日、筵宴迎鑾等場合,裝飾華麗,又稱為“彩服”、“花衣”。
常服
常服是在一般性正式場合穿的服裝。褂是圓領對襟長褂,穿在袍外。與禮服的箭袖不同,常服褂為平袖,四面開叉,身長到股,顏色多為石青,花紋也無特別規定。后妃常服以袍為主,紋飾多樣,有龍鳳呈祥、彩鳳雙飛、丹鳳朝陽和百蝶等等。
便服
便袍或素,或暗花,或織繡各式花紋,豐富多彩。坎肩中一種名為一字襟,滿語稱為“巴圖魯”,即勇士的意思,朝廷要官多穿此坎,又稱“軍機坎”,俗稱“十三太保”,因為這種馬甲,四周鑲邊,在正胸釘一橫排紐扣,共十三粒。
服飾組成
帽飾
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
服飾
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裝、馬褂、坎肩、套褲。旗裝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
鞋飾
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
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一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一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
服飾分類
旗裝
旗裝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裝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四面開衩。古旗裝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
女式旗裝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裝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繡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旗裝逐漸廢棄,女旗裝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
旗裝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
婦女旗裝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裝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繡花裝飾。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裝外套穿的馬甲。繡有精緻圖案。穿旗裝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裝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旗裝,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裝,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 帶扣絆,束帶,適於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裝,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繡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裝叫“大挽袖”,把花紋繡在袖裏,“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裝,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裝領口,衣襟,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裝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繡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繡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製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繡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繡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滿族貴族婦女髮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髮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
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一彩色長絲穗。這種髮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製,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至今還在穿用。
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一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裝上鑲白色的花邊。
滿族婦女心靈手巧擅長刺繡,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繡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滿族服飾一般在衣袖上繡的花最多。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服飾特點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裝。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裝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裝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旗裝多改為胸襟寬鬆、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裝,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裝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
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裝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裝,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征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繫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裝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裝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
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
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製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
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
呼倫貝爾市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服飾歷史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
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閒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
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
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裝”、“旗服”。
手工技藝
眾多滿族服飾技藝涵蓋其中,如“扣攀”、“十八禳”、“鞋幫花”、“掐鞋臉”、“打咯吧”、“縫紉”、“裁剪”等工藝;眾多滿族傳統美學因素蘊藏其中,如:剪紙、刺繡、女紅等,剪紙是圖案創作的前提,女工在創作前往往一把剪刀、一張紅紙,剪隨手動,手隨心動,作品質樸厚重、渾然天成。繡花大量用於服飾其中,山水琅琊、瑞獸祥雲、傳統紋理隨處可見,技法有“
平繡”、“
堆繡”、“打紙繡”、“
絨繡”等,針法涉及過百種,錯針、納金絲、網針、亂針、挑花、刮絨等;無數滿族傳統符號聚集其中,“
枕頂”、“
雲肩”、“
挽袖”、“被套”、“鞋幫花”等。女工包括選料、畫衣樣、繡花、裁剪、掐縫、鑲邊、咬牙、縫合、上領、盤扣袢、熨燙、整形等二十個步驟。
2008年,
滿族刺繡入選國務院公布的
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了擴大滿族服飾的影響,使滿族服飾不在民族本性上失掉,張瀅在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正將具有滿族特色文化的服飾刺繡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