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監察委員會

滕州市監察委員會

滕州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滕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滕州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滕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常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滕州市監察委員會
  • 辦公地址:滕州市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主任:常濤(代理)
  • 副主任:童 傑、趙衛平
主要職責,領導機構,內設機構,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黨中央關於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落實省、兩級市委關於紀律檢查工作的要求,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市委工作機關、市委批准設立的黨組(黨委),各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等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民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負責全市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監察工作的決定,按照棗莊市紀委市監委和滕州市委關於監察工作的要求,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全市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紀檢監察制度規定,參與起草制定市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制度規定等。
(七)根據上級紀委監委安排部署,加強對全市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八)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派出機構,鎮(街道)紀(工)委,市管企業、市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領導機構

副主任、代理主任: 常濤
副主任: 姬德峰 孫尚上
委 員: 劉繼揚 徐欽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市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文書類檔案和案件類檔案管理,統籌指導歸檔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及派駐機構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等;負責離退休幹部日常管理和服務等。
組織部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派駐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鎮(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室主任,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室副主任,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市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評論和輿情監督工作等。
研究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
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並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有關問題線索協助進行處理;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有關問題線索協助進行處理;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
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和鎮(街道)紀(工)委、監察室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監督檢查下級紀檢監察機構信訪舉報受理辦理情況,交辦、督辦重要信訪舉報問題;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
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對反映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的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分類處置、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處置意見,按照程式移交承辦單位處置;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監督檢查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暫扣、移交、保管及處理情況;根據上級紀委監委安排部署,加強對全市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協調辦理市管幹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和出國(境)廉政情況審核工作;承擔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九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鎮街)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鎮街)黨組(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鎮(街道)紀(工)委(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對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向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移送;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鎮街)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報審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受理和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市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提出紀檢監察制度規定建設規劃、計畫;參與起草制定市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制度規定等;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市紀委市監委機關、所屬單位、派駐機構、派出機構的幹部,以及市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等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及問題線索的初核,提出處理、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及派駐機構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日常工作等。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8日,滕州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市委書記邵士官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高淦共同揭牌,這標誌著滕州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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